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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8
《关于改进干部作风实行责任追究的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决议;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胜任本职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及行政管理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第五条,党员干部要切实端正学风,转变作风,立好党风,兴好民风,大力倡导“六种作风”:即要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报实数,大力弘扬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求实作风;要牢记“两个务必”,反对铺张浪费,勤俭办一切事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艰苦创业的朴实作风要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大力弘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反映实情的务实作风;要敢于实践勇于探索,大力弘扬讲求实效、创新工作的效率作风;要夙兴夜寐,勤奋工作,大
2、力弘扬雷厉风行、说干就干、干就干好的拼命作风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意,大力弘扬体察民情全心全意为民办事的为民作风。二、责任内容第六条,各地、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和干部的教育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地、各单位的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和干部的教育管理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和干部的教育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七条,各地、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干部的教育管理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干部作风建设状况,研究
3、制定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建设的法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三)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部门、系统、行业、单位的干部作风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四)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要抓好所辖部门、系统、行业、单位的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干部培训、谈心、提醒、诫免谈话等系列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增强干部的宗旨意识、职责意识、纪律意识、荣誉意识、效率意识和公仆意识,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五)要认真做好所辖部门、系统、行业、单位优秀干部的推荐工作,做到准确
4、识人,公正举荐人。/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本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办事规则、工作程序和职业规范。凡能公开的事项,都应公开办事程序、办事规则和办事结果。凡能简化的程序,都应简化。(七)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定员定岗定职责,根据本单位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目标和管理办法,让内部分工有序进行,努力做到既有分工负责,又能互相配合,使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能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不致因互相推诿而贻误工作。第八条,干部个人应履行的职责(一)严格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无故缺勤,因病、因事
5、不能上班必须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所在单位要指定人代办其紧急工作。休息时间,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健全值班制(二)必须遵守组织纪律,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增强团结协作精神,按照岗位责任职责要求,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对领导交办事项,要按规定积极、认真、按时办理,不得敷衍塞责,更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或顶着不办。必须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作用条例》的规定和程序选人、识人、用人。(三)必须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清正廉洁,自觉抵制消极腐败现象,不得以权谋私、损公肥私贪污受贿、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四)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
6、查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五)必须讲文明礼貌,做到仪表大方,服装整洁,行为规范,态度和蔼,尊重他人,热情待人,不得傲慢粗暴,更不得刁难和侮辱他人。(六)实行限时办理制度。凡办理审批事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时限要求执行,若国家和省、市没有规定时限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由执行机关确定审批时限。(七)对外来办理公务的人员应当热情接待,并告知办事程序、要求和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及必须提供的书面材料,同时告知能否办理及其原因;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应及时办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一次办完的,应告知办理时限,并在办理时限内按时完成。三、责
7、任考核第九条,各地、各单位负责领导、组织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第十条,干部作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第H条,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干部作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四、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各地各单位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并追究
8、主要负责人的责任。1、没有建立和实行岗位责任目标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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