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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宁波市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卫发〔2007〕142号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发改局、财政局:为全面加强我市农村卫生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06〕366号),制定《宁波市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宁波市卫生局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 二○○七年十月九日宁波市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市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根据《浙江
2、省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浙卫发〔2006〕366号)和《宁波市卫生事业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甬发改社会〔2006〕5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围绕让农民“看得起病,有地方看病,加强预防少生病”的工作目标,加快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农村卫生投入,改善农村卫生状况,努力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二、总体目标 争取到2010年,在全市基本建成网络健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以县为单位
3、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标率达90%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建档率达80%以上。三、主要任务 (一)全力构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1.健全管理体制。县级政府成立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承担公共卫生管理全面责任;乡镇(街道)成立公共卫生工作管理组织,设立公共卫生管理员,村设立联络员,共同做好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2.健全服务网络。按照行政区划、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制订农村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合理构建服务网络。强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业务指导功能,增强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村卫生室要切实履
4、行公共卫生服务网底职能。加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向社区卫生服务模式转型。3.健全卫生监督网络。根据“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到2007年底,完成城乡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设置任务,确保工作人员、用房、经费、装备的落实。(二)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1.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动态增长的筹资机制,加大各级政府投入,逐步增加个人出资额度,提高筹资和补偿水平。完善补偿方案,全面推行“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补偿”的模式,建立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补偿制度,扩大受益面。2.进一步落实医疗救助制度。按照《宁
5、波市医疗救助办法》等文件精神,落实低保、五保等困难家庭、人员资助参合和医疗救助工作,并与慈善救助、惠民医疗等制度相互衔接,构建多层次的农村医疗救助体系。(三)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1.推行责任医生制度。按照每1000-1500名服务人口要求,划片分区,公开竞聘,建立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和公共卫生人员等组成社区责任医生团队,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的方式,加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管理,并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居民就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2.实施公共卫生项目管理。以乡镇卫生院为主体,通过转变服务模式,完善服务功能,落实联村责任医生制度,使农村居民
6、享有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07〕63号)要求,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3.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2-3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乡镇(街道)负责做好体检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工作,当地卫生院为主承担体检工作,建立家庭健康档案,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利用,并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有机结合,提供综合、连续、动态的健康服务。 4.做好外来人员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外来人员居住地管理措施,重点做好外来儿童规划免疫,提高建卡率和一类疫苗接种率,消除免
7、疫空白儿童;完善外来孕产妇居住地管理制度,执行贫困孕产妇定点限价分娩优惠政策;落实外来人员血吸虫病、肺结核病减免费查治和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等重点传染病防治措施。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5.改革农村社区卫生机构管理运行机制。实行院长负责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公共卫生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开展。全面推行“按需聘人、竞聘上岗、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用人制度,建立与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相挂钩、向责任医生倾斜的分配制度。实行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完善管理考核机制,到2010年,一体化管理率
8、达80%以上。四、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 农民健康工程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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