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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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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名词解释1、风险:通常指损害发生的不确定性,包括三层含义:一是风险是一种随机事件,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二是风险一旦发生,其结果是损失,而不可能是获利;三是风险事件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是不确定的,可能大也可能小。2、保险: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投保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4、基本险:
2、基本险又称主险。是指不需附加在其他险别之下的,可以独立承保的险别,简单地说,能够独立投保的保险险种称为基本险.主要包括车辆损失险与第三者责任险两种。5、附加险:不能独立存在,只有购买基本险后才能购买的。例如盗抢险、自然损失险、玻璃单独破损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代步车费用险等。6、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所谓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
3、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7、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8、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9、保险公估人:是指为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办理保险标的查勘、鉴定、估损、赔款理算并予以证明的受委托人。10、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承担的经济损失补偿或人身保险金
4、给付的责任。即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人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负的赔偿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责任赔偿、保险金给付、施救费用、救助费用、诉讼费用等。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交付保险费后,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责任范围,即成为保险人承担的责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财产损失或人身保险事故,保险人均要负责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保险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范围包括:损害发生在保险责任内;保险责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以保险金额为限度。11、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12、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损失保险是指投保
5、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又称“财产保险”。13、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14、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
6、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引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二:简答题1、风险的要素有哪些?他们之间具有怎样的关系?答:风险一般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风险损失三要素构成,它们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风险的存在、发展和变化。风险因素是指引起和促使风险事故发生及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扩大的条件,通常有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
7、心理风险因素三种类型。风险事故是指可能引起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偶然事件,是造成风险损失的直接的、外在的原因。风险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是风险事故的直接结果。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三者构成的统一体。其关系可以概括为:风险因素可能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可能导致风险损失,但只要出现了风险损失必然存在着风险事故,只要出了风险事故必然存在着风险因素。他们之间都是必要而不充分的条件,因此尽管风险因素客观存在,人们还是有可能减少或者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当事故发生或尽量减少或者避免损失。2、投保人不
8、履行或没有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应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答: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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