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

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

ID:8541884

大小:31.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3-31

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_第1页
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_第2页
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_第3页
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_第4页
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  摘要:近年来,未成年恶性犯罪不时见诸报端,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低龄化手段暴力的特点,并且有不断发展的趋势,这说明了我国现今法律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已经滞后,无法适应现状。通过对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规定与适用进行研究,分析不合理之处,借鉴域外立法经验,结合国情,提出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规定的建议关键词: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合理性;立法建议随着社会进步,人们接收信息的渠道不断增加,接受事物的能力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也迅速提高。与此同时

2、,未成年犯罪率也不断提升,成为当下很棘手的问题。文章通过分析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规定的不足,借鉴域外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有益经验,以期为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的思考和借鉴1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不足虽然现今刑法对旧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进行了较大程度的修订和补充,但是在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规定方面仍存在不足。本论文将重点围绕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一)刑事责任年龄下限规定不合理我国目前是沿用1979年《刑法》将刑事责任年龄下限定为十四岁的规定,距今已经37年,

3、在这37年里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伴随而来的是精神层面上的提升。而精神文明的提升带来教育的水平提高,社会整体文明的提升,现在的未成年人比20年前的未成年人更早地形成辨认、控制能力。2007年,上海精神病研究所赵介成教授,通过对301例十岁至十五岁的青少年进行中国少年智力测验(又称CISJ)1和中国韦氏智力测验(又称C-WISC)2,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年龄十岁以上的未成年,智商普遍在100以上;第二,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智力发育情况与十四、十五周岁的未成年人相差无几。而且,今年中

4、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十个未成年犯罪的典型案例,他们都将年龄当做他们肆无忌惮的掩护。可见我国应结合当今社会发展的实际,重新考察刑事责任年龄下限问题。[1](二)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适用范围不明确我国97年《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存在一定的立法上的缺陷,主要是“罪行说”和“罪名说”的争议,以及出入罪标准不统一等问题1、“罪名说”与“行为说”的模棱两可从97年《刑法》对79年《刑法》关于相对责任年龄适用范围的限缩3以及“犯……罪的”的表述来看,处于这个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所实施犯罪的社会危害

5、性可能比这八个“罪名”大,对于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引发了关于“罪行说”与“罪名说”的争论,国家也出台了关于这一争论的答复或者解释。2002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发布答复意见指出“……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很明显法工委的《答复意见》是支持“行为说”。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出台了答复,肯定了“行为说”,并对如何确定八个“行为”的具体罪名做出了指导。可是到了2006年,新的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十四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八种犯罪

6、以外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八种犯罪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这又肯定了“罪名说”。该规定明显与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答复有冲突,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行为说”和“罪名说”适用混乱,凸显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规定的不合理性。[2]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规定的出入罪标准不统一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在出入罪的标准上饱受争议,主要是由于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分离。具体问题如下:第一,属于刑法分则的刑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对贩卖、走私、运输和制造毒品追究刑事责任。从该条文可以看出“贩卖毒品”的行为与该条文规定的其他行为是选择性罪

7、名,它有相同的性质以及危害性,但是刑法只将“贩卖毒品”归入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里,显然在出入罪标准上不统一。第二,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对投毒,放火和爆炸三项犯罪承担责任。该里有两方面存在不合理。首先,“投毒罪”已经被修改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许久,可是在十七条里面并未对其进行修改;其次,与上述三个犯罪性质相同且同属于刑法分则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决水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没有被列入十七条规定的犯罪里,这显然存在出入罪标准的不统一。第三,刑法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抢劫枪支、弹药、

8、危险物质罪与抢劫罪在行为类型和行为方式上是相同的,只是危害的客体不同,可是它却不属于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这显然在出入罪标准上不统一2域外国家和地区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与借鉴在前文笔者分析了我国现行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规定的不合理性,笔者对域外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相关法律作了一些了解,为我国制度合理化提供一些借鉴(一)英国在英国实施犯罪的,不满十岁,不负刑责;十岁到十四岁被推定不具备犯罪的能力,除非有证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