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稽核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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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社(银行)稽核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全省信用社(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稽核监督,实现稽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信用社(银行)贯彻落实好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经营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银监会《加强信用社(银行)稽核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稽核工作是信用社(银行)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业务经营活动的各项自律、自控机制进行的再监督,是信用社(银行)自我监督、主动防范、查错除弊、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是促进信用社(银行)稳健经营、稳步发展的重要

2、保证。第三条按照“精干高效、责权分明、统一管理、全面监督”的原则,全省信用社(银行)建立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县级联社)以常规稽核为主、加强自身监督与省联社和办事处、市联社以专项稽核为主、突出稽核重点、实施交叉稽核的多层次、全方位、连续性的稽核监督体系。第四条稽核部门和稽核人员在稽核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并保持必要的审慎和严谨。第五条稽核部门在理(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并及时向理(董)事会报告稽核工作情况。第六条稽核部门在稽核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办事处、理(董)事会和上级部门报告;发现案件或线索,应

3、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移交。第七条辖内各信用社(银行)和各级业务管理职能部门的全部经营活动及有关人员的经营行为,均按本规定接受稽核检查监督。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八条各县级联社设立独立的稽核部门,具体负责对辖内营业机构的稽核监督工作,直接向理(董)事会负责和报告工作。第九条县级联社稽核人员原则上按照5-8人的数量配备。稽核部门负责人由县级联社按照一定条件竞聘产生,报办事处、市联社审查批准。稽核部门其他人员的调整变动报办事处、市联社备案。第十条办事处、市联社成立独立的稽核科,代表省联社行使稽核监督职能。稽核科业务上受省联社稽核部领导,日常工作由办事处、市联社负责管理。同时

4、组建由稽核科直接管理的稽查大队。第十一条稽核科配备科长、副科长各一名,另配两名专职稽核人员。稽核科人员在辖内按照一定条件竞聘产生,其中稽核科长报省联社审查批准后任命。第十二条稽查大队设立队长和副队长各一名,分别由稽核科科长、副科长兼任;稽查大队队员选聘数量按管辖联社的多少确定,原则上为5-20人,具体数量由省联社核定,并统一组织考试选拔。第十三条各市稽核科工作人员及稽查队员报省联社稽核部备案,并根据省联社工作需要,参与开展异地交叉稽核工作。第十四条省联社稽核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名,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综合、常规稽核、专项稽核、责任稽核、非现场稽核、内控评价及后续稽核等

5、岗位。第十五条省联社理事会下设稽核委员会,负责对稽核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协调。省联社稽核部直接向理事会负责和报告工作。第十六条稽核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基本条件如下:(一)遵纪守法,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熟悉信用社(银行)的各项业务及相关的制度规定;(三)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之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在信用社(银行)会计、信贷等主要业务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初级以上职称,在信用社(银行)会计、信贷等主要业务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

6、、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五)通过稽核人员资格考试。第十七条稽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调离稽核工作岗位:(一)违法违纪或有其他不良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二)对稽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责任事故及经济案件等隐瞒不报,或隐瞒事实真相,拒不承认错误,阻挠调查和处理的;(三)帮助或串通被稽核对象,编造虚假账务凭证、报表及其他资料,或指使、教唆他人违反金融规章制度,给信用社(银行)造成较大财产或信誉损失的;(四)向外界泄漏有关被稽核单位重要信息和商业秘密的;(五)因违反规章制度受到行政处分或严重损害稽核职业形象的;(六)其他不适于继续从事稽核工作的情况

7、。第十八条稽核人员实行持证上岗,调离稽核工作岗位时,收回稽核证。稽核证由省联社统一制发。第十九条为便于稽核工作的开展,信用社(银行)要逐步建立稽核人员专业职级管理体系和评价体系。第二十条对稽核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每年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二十天。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二十一条稽核部门负责对辖内信用社各项业务经营及管理的合规性、风险性和效益性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主要包括:(一)信用社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二)信用社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三)信用社各项财务收支、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四)信用社各项负债、资产业务及中间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及

8、风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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