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酒类管理条例

重庆市酒类管理条例

ID:839097

大小:95.00 KB

页数:21页

时间:2017-09-13

重庆市酒类管理条例_第1页
重庆市酒类管理条例_第2页
重庆市酒类管理条例_第3页
重庆市酒类管理条例_第4页
重庆市酒类管理条例_第5页
资源描述:

《重庆市酒类管理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征求《重庆市酒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现将市商委起草的《重庆市酒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送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理由及依据,于2010年8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回复我办,并将电子文档传送以下邮箱:fsc63898250@126.com。附件:《重庆市酒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联系人:工交文教法制处曾静联系电话:6389825013508366509传真:63898512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二○一○年八月十六日重庆市酒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

2、据】为了加强酒类管理,维护酒类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食品安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21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酒类生产和

3、流通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管理体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分别负责酒类生产、流通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酒类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三款,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法》第八条,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产品

4、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5令号)第五条,商务部负责全国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重庆市商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第(七)项,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对畜禽屠宰、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典当、租赁、木材节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液化石油

5、气、散装水泥、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内设机构第(十七)项,酒类管理处(重庆市酒类管理局)。负责酒类商品产销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拟订酒类行业规范和标准,负责酒类商品流通许可、备案、溯源管理,审批酒类(除白酒)生产许可。]第四条【配合协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相互通报有关情况。[《食品安全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

6、五条【协会作用】酒类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咨询、协调和服务作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21[《食品安全法》第七条,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许可制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酒类生产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个人或者家庭自酿自饮的酒类,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食品生产

7、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第七条【申请材料】申请酒类生产许可的,应当向生产所在地区县(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拟设立酒类生产者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酒类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五)酒类生产设备、设施清单;  (六)酒类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七)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八)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九)产品

8、执行的酒类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21  (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提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