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甘肃省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工作手册

2010年甘肃省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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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二:2017年庆阳市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卫食品函〔2017〕72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监测计划1、工作目标1.1了解我市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掌握我市食品安全状况,早发现、早预警食源性疾病暴发,掌握主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疾病负担。1.2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制定修订、标准跟踪评价和采取相关的监管措施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2、庆阳市疾控中心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工作职责2.

2、1按照2017年全省食源性致病菌监测计划,庆阳市疾控中心负责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食源性致病菌的常规监测、专项监测和地方食品监测工作。2.2按照2017年全省食源性致病菌监测计划,按时完成监测项目、数据统计、资料和菌株报送工作。226.3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开展新方法的研究与应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县区疾控中心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2.4积极参加省疾控中心组织的能力验证,不断提高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3、组织机构3.1成立庆阳市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工作小组。组长:景永锋副组长:王 平 雷纯阳成

3、员:刘爱芳吕红邹凯和3.2具体分工检测人员:刘爱芳吕红邹凯和 采样人员:王平邹凯和 网报人员:王平邹凯和4、监测计划4.1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包括常规监测。常规监测的主要目的是了解我市食品中污染物总体污染状况、污染趋势并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制(修)订提供代表性的监测数据,同时也可以提示食品安全隐患。4.2常规监测包括4类食品中卫生指示菌和食源性致病菌指标的监测,见附表1。4.3食26源性疾病监测。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按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标本或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时向市地级疾病预防

4、控制中心报送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市地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所有监测数据按要求向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及分离株的生化结果、血清学结果。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最后对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进行确认。4.4食源性致病菌分子溯源监测对象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的沙门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志贺氏菌分离株,食源性疾病专项监测的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阪崎肠杆菌分离株。4.5食源性致病菌耐药性监测监测对象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的沙门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志贺氏菌分离株,食源性疾病专项监测

5、的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阪崎肠杆菌分离株。5、监测方法5.1监测点的确定。监测点承担的监测项目和样品数量应当综合考虑所在市、县(区)的人口数量、地域特点、食品生产和消费情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常规监测项目的监测点、采样点和采样时间应当相对固定。5.2样品数量的确定和采样要求。庆阳市监测点样品数量应当不少于2017年甘肃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规定的任务量,同时采集的我省本地产样品数量不低于规定任务量的60%26。应当根据生产和消费实际合理设计全年采样规划,避免集中采样。如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应当扩大问题食品品种或品牌的样品数量。地方监测样品数

6、量应不少于本计划规定的任务量。要综合考虑本地食品生产和消费等实际情况,科学设计采样方案,避免集中采样。常规监测的监测点、采样位置和采样时间要保持相对固定。监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必要时应当对问题食品品种或品牌进行扩大监测。采样时应当按要求逐项记录采样信息,不得漏项。5.3按照监测计划规定的食品种类。参考《全国食品微生物风险监测数据汇总系统用户手册(2017)》分类系统简介采集相应的食品品种,采样地点兼顾城市和农村。常规监测4大类产品食品具体采样时间和采样环节的要求见附表3~附表7,其中必须严格按照季度采样、检测和数据上报;不同县区监测

7、食品的销售地点类型略有相同,因此,在参考采样环节样品量分配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稍做调整。5.4耐药性监测和致病菌分子分型监测。由庆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检测工作。5.5监测方法。参见监测工作手册,应采用统一的国家标准方法或推荐方法进行监测。6、监测结果报告6.1监测结果应当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按照监测计划要求按时报告。6.2在完成样品检测后的5日内报送监测数据。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常规监测数据上报时间具体参见附表1。庆阳市疾控中心将监测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至省级监测点

8、再统一上报至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如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要按程序及时报告。266.3每季度检测结束后分别将监测工作总结和监测结果分析报告报送省、市卫生计生委。26附表1:2017年庆阳市食品风险监测食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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