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学校教职员成绩考核办法修正草案条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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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名稱現行名稱說   明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一、法規名稱修正。二、未納入銓敘職員考核移列於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中規定,本辦法已無職員之規定,爰修正法規名稱。修正條文現行條文說明第一條本辦法依高級中學法第二十一條之一、職業學校法第十條之二及國民教育法第十八條規定訂定之。一、本條新增。二、本辦法法源依據。第二條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專任合格教師(以下簡稱教師)之成績考核,依本辦法辦理。第一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各校)編制內專任合格教師(以下簡稱教師)之成績考

2、核,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辦理。一、條次變更二、酌作文字修正。第二條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前已遴用學校編制內未納入銓敘之職員,其成績考核準用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前項職員於九十一年八月一日至九十二年一月二日任職期間辦理一次另予成績考核。一、本條刪除。二、有關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前已遴用學校編制內未納入銓敘之職員,其成績考核準用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移列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中規定,爰予刪除。第三條教師任職至學年度終了屆滿一學年者,應予成績考核,不滿一學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另予成績考核。教師在考核年度內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併計

3、年資參加考核:一、轉任其他學校年資未中斷。二、服役期滿退伍,在規定期間返回原校復職。教師第三條各校教師任職至學年度終了屆滿一學年者,應予成績考核,不滿一學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另予成績考核。其在考核年度內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併計年資參加考核。一、轉任其他學校年資未中斷者。二、服役期滿退伍,在規定期間返回原校復職者。依法服兵役,如合於參加成績考核之規定者,應併同在職人員列冊辦理,並以服役情形作為成績考核之參考。但不發給考核獎金。一、將現行條文第一項後段規定,修正移列為第二項。二、現行條文第二項至第四項,項次進移為第三項至第五項,並酌作文字修正。16依法服兵役,合於

4、參加成績考核之規定者,應併同在職人員列冊辦理,並以服役情形作為成績考核之參考。但不發給考核獎金。教師另予成績考核,應於學年度終了辦理之。但辭職、退休、資遣、死亡或留職停薪者得隨時辦理之。同一考核年度內再任教師,除已辦理另予成績考核者外,其再任至學年度終了已達六個月者,得於學年度終了辦理另予成績考核。另予成績考核,於學年度終了辦理之。但辭職、退休、資遣、死亡或留職停薪者得隨時辦理之。在同一考核年度內再任人員,除已辦理另予成績考核者外,其再任至學年度終了已達六個月者,得於學年度終了辦理另予成績考核。第四條教師之成績考核,應按其教學、訓輔、服務、品德生活及處理行政等情形,依下

5、列規定辦理:一、在同一學年度內合於下列條件者,除晉本薪或年功薪一級外,並給與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支年功薪最高級者,給與二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一)按課表上課,教法優良,進度適宜,成績卓著。(二)訓輔工作得法,效果良好。(三)服務熱誠,對校務能切實配合。(四)事病假併計在十四日以下,並依照規定補課或請人代課。(五)品德生活良好能為學生表率。(六)專心服務,未違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有關兼課兼職規定。(七)按時上下課,無曠課、曠職紀錄。(八)未受任何刑事、懲戒處分及行政懲處。但受行政懲處而於同一學年度經獎懲相抵者,不在此限。第四條各校教師之成績考核,應按其教學、訓導

6、、服務、品德及處理行政之紀錄,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在同一學年度內合於下列條件者,除晉本薪或年功薪一級外,並給與一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支年功薪最高級者,給與二個月薪給總額之一次獎金。(一)按課表上課,教法優良、進度適宜、成績卓著,且未採用或推銷坊間出版專為應付升學或考試之各種參考書或測驗紙者。(二)訓輔工作得法,效果良好者。(三)服務熱誠,對校務能切實配合者。(四)事病假併計在十四日以下,並依照規定補課或請人代課者。(五)品德良好能為學生表率者。(六)專心服務,未違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有關兼課兼職規定者。(七)按時上下課,無遲到、早退、曠課、曠職紀錄者。(八)未受任何

7、刑事、懲戒處分及行政懲處者。一、現行第七條第一項雖規定平時考核同一學年之獎懲得互相抵銷,昔因教師肩負教導學生之責,其行為影響學生身心發展甚鉅,咸認應採較高之道德標準,因此教師如受有行政懲處,即未能考列本條第一項第一款,惟考量前開規定有牴觸前述第七條第一項情形,而教師之社會角色期待已由「聖職」轉化為「專職」,且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之成績考核或公務員之考績評比,均得以同一學年度或同一年度之平時考核功過相抵累積結果考列適當等次,為求衡平,爰修正第一項第一款第八目為「未受任何刑事、懲戒處分及行政懲處者。但行政懲處於同一學年度經獎懲相抵者,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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