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DB15∕T 509.5—2022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第5部分:学校(内蒙古自治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ICS13.220.01CCSC80□B15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15/T509.5—2022代替DB15/509.5-2012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第5部分:学校
1
2DB15/T509.5—2022目次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消防组织...........................................................................25消防安全职责.......................................................................25.1一般要求.......................................................................25.2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35.3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35.4志愿消防队员职责...............................................................35.5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46火灾危险源管理.....................................................................46.1可燃物管理.....................................................................46.2明火(动火)管理46.36.46.57.17.27.37.47.510.110.210.311.111.211.311.411.5
3DB15/T509.5—202212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1213消防档案..........................................................................1313.1一般要求......................................................................1313.2消防安全制度内容..............................................................1313.3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内容..........................................................1313.4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内容..........................................................13
4DB15/T509.5—2022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替代DB15/509.5-2012《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学校》,与DB15/509.5-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增加了对“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引用(见第2章);b)增加了“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应依托志愿消防队建立微型消防站。”(见4.2);c)删除了“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见2012年版的4.7);d)增加了“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每间集体宿舍均应设置用电过载保护装置”和“集体宿舍、教学建筑、图书馆、食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场所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见6.5.8、6.5.9);e)更改了“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消防控制室管理”“消防安全措施”为“重点部位及设施管理”(见第7章,2012年版的第9、10、11、12、15章);f)增加了“学校应当每半年至少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职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见10.3.3);g)增加了“消防档案”中“消防安全制度内容”(见13.2);h)更改了“学校应组建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组织的人员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教职员工数量的30%。”为“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应依托志愿消防队建立微型消防站。”(见4.2,2012版3.2);2i)增加了“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m的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见7.1.13);j)更改了“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园防火检查,并在开学、放假和重要节庆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见7.1.13,2012年版的7.4);k)更改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为“消防救援机构”(见7.4.3、9.4、11.2.2、11.2.2、11.3、12.2、12.3、12.4、13.4,2012年版的11.3、13.5、16.2.2、16.2.2、16.3、17.2、17.3、17.4、14.3);l)更改了“防火检查内容”和“各组人员组成和岗位职责”(见8.5、11.2.2,2012年版的7.5、16.2.2);m)更改了“高度超过100m的多功能建筑,应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评估、论证。”为“培训应使承担任务的人员熟悉预案的内容、自身的职责,以及应急演练和灭火疏散行动中的注意事项。”(见11.4.2,2012年版的16.4.2);n)更改了“高度超过100m的多功能建筑,应适时与地公安消防队组织联合消防演练。”为“设置观察岗位,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演练参与人员的表现,演练结束讲评时做参考。”(见11.5.2.7,2012年版的16.5.2.7)。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提出。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02)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III
5DB15/T509.5—2022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明岩、李晓光、冯宇波、石永强、周丽辉、薛中民、王德强。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2年首次发布为DB15/509.5-2012;——本次为第一次修订。IV
6DB15/T509.5—2022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第5部分:学校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T38315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494城镇燃气技术规范XF50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3.13.23.33.4
7DB15/T509.5—2022微型消防站minifirestation以救早、灭小和“三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立的群防群治队伍。3.5消防设施和器材fireprotectionequipmentandfacility用于火灾报警、防烟排烟和灭火救援等设施、器材的总称。3.6火灾隐患firepotential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3.7重大火灾隐患majorfirepotential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4消防组织4.14.24.35.1
8DB15/T509.5—20225.1.6学校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5.1.7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由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承包、租赁医疗机构建筑的承租人是其承包、租赁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5.1.8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5.1.9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持证上岗。5.2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5.2.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5.2.2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5.2.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5.2.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2.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5.2.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5.35.4
9DB15/T509.5—20225.4.2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5.4.3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5.4.4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现场等工作。5.5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5.5.1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5.5.2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能够熟练操作。5.5.3应在岗在位,认真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防通讯器材的通讯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或报告主管人员。5.5.4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5.5.5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5.5.6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发生火灾时能熟练操作有关消防设施,并依照火警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做好情况记录。6.16.26.3
10DB15/T509.5—20226.3.2学生实验时,老师应全程跟班指导。实验前应告知实验爆炸起火危险以及安全防范规程。6.4燃油、燃气管理6.4.1燃油、燃气设施的施工、安装应符合GB50494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6.4.2燃油、燃气管道及器具的安装、调试应由具有相关安装资质的单位、人员进行,不应私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遮挡或封闭燃油、燃气管道及器具。6.4.3燃油、燃气设备的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管道上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切断阀。6.4.4学校建筑附设的厨房使用燃气时,应采用管道方式供气,并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6.4.5定期检查燃油、燃气管道及器具。6.4.6使用燃油、燃气时应有专人看管,保持室内通风良好。6.4.7学校厨房的油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6.5用电管理6.5.1增设的电气设备及其线路、开关等应按规定负荷装设。6.5.2定期检查、检测电气线路、设备,及时维修或更换有故障的线路和设备,禁止过负荷运行。6.5.3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或供电专业单位负责。
11DB15/T509.5—20227.1.5建筑四周不应搭建违章建筑,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应设置影响消防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7.1.6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教学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7.1.7使用人数超过20人的厅、室内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1.1m的疏散走道,活动座椅应采用固定措施。7.1.8食堂操作间、可燃气体、液体储存间、锅炉房、配电室、实验室等火灾危险性较大部位应与其他部位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防火隔墙进行分隔,开口部位应设置乙级防火门、窗,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7.1.9学校改建、扩建、装修或改变用途,应依法向相关部门审核批准。7.1.10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学校,其火灾自动报警和控制系统宜接入城市火灾报警网络监控中心。7.1.11集体宿舍值班室内应配置灭火器、喊话器、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对讲机等消防器材。7.1.12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7.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7.2.1学校应下列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a)容易发生火灾部位,包括实验室、可燃物资仓库、空调机房、锅炉房、厨房等;7.3
12DB15/T509.5—20227.3.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7.3.8食堂、图书阅览室、礼堂、报告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疏散门,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m。7.3.9疏散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7.3.10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7.3.11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7.3.12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7.3.13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7.3.14学校举办展览、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7.4消防设施维护管理7.4.1消防设施管理部门可以委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企业进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并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应满足GB25201的要求。7.4.2对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可以委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企业进行检测。消防设施的检检测应满足XF503的要求。
13DB15/T509.5—20227.5.2.2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在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应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每2h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认真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7.5.2.3应确保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7.5.2.4消防控制室应能实时掌握消防储水设施、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消防设施及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柜开关的工作状态等信息,发现消防设施工作状态不正常应立即报告消防控制室责任人,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以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消防泵进、出水管阀门、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处于常开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及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柜开关处于自动控制位置。7.5.2.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保正常工作状态下,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设置在手动状态时,火灾发在时应具有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7.5.2.6严禁擅自关停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7.5.3火警处理程序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a)接到火灾警报后,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b)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c)火灾确认后,应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报警时应说明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连续电话;d)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7.5.4物品器材管理要求7.5.4.1消防控制室应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消防设施一览表和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流程图统一规格制作,并悬挂于消防控制室的墙壁上。7.5.4.2消防控制室不应堆放杂物,应具备主要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图,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7.5.4.3严禁将消防控制室的消防电话、应急广播等设备挪作他用。消防图形显示装置中专用于报警显示的计算机,严禁安装游戏、办公的其他无关软件。7.5.4.4在消防控制室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空气呼吸器、手电筒、对讲机、手持扩音器等消防紧急备用物品。7.5.4.5在消防控制室内,应配备有关消防设备用房、通往屋顶和地下室等消防设施的通道门钥匙、手动报警按钮恢复钥匙等,并分类悬挂;置备有关消防电源、控制箱(柜)、开关专用钥匙以及手提插孔消防电话等消防专用工具、器材。8防火巡查、检查8
14DB15/T509.5—20228.1学校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寄宿制学校应每日组织夜间防火巡查,且至少2h巡查一次。8.2学校在工作时间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工作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源。8.3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及重点部位锁门处在应急疏散时能否及时打开;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c)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d)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或值班人员在岗情况。8.4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园防火检查,并在开学、放假和重要节庆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8.5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a)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b)日常防火检查工作落实情况;c)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d)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e)厨房烟道等定期清洗情况;8.69,19.29,39.49,59.6
15DB15/T509.5—202210消防宣传与培训10.1教育行政部门消防安全教育职责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标准,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并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10.2学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0.2.1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a)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b)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集中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c)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d)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e)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f)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10.2.2中小学校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每学期对学生开展不少于2个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10.2.3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10.3
16DB15/T509.5—202210.3.3学校应当每半年至少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职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的措施、扑救火灾的方法、火场逃生的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10.3.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存档备查。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11.1预案11.1.1单位应根据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设有教学、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多个建筑或有多个功能、多个职能部门的学校,应编制总预案,各功能建筑管理单位或部门以及重点部位应编制分预案、专项预案。11.1.2预案应按照GB/T38315规定的编制程序进行编写。预案的主要内容应符合GB/T38315的规定。11.2组织机构及职责11.2.1学校应明确应急指挥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任总指挥,消防安全管理人任副总指挥,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具体组织实施。指挥机构应成立通信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防护救护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等行动机构。11.2.2各组人员组成和岗位职责:11.311.4
17DB15/T509.5—202211.4.1应定期对预案中承担任务的所有人员进行培训。承担任务的人员发生调整,新进人员应及时熟悉预案内容。11.4.2培训应使承担任务的人员熟悉预案的内容、自身的职责,以及应急演练和灭火疏散行动中的注意事项。11.4.3应根据日常巡查检查、预案演练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11.5消防演练11.5.1目的11.5.1.1检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职能组和有关人员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职责的熟悉程度。11.5.1.2检验人员安全疏散、初期火灾扑救、消防设施使用等情况。11.5.1.3检验本单位在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通讯、救护等方面的能力。11.5.1.4检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11.5.2组织11.5.2.1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负责教学、宿舍管理的部门应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12.112.212.3
18DB15/T509.5—202212.4未经消防救援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应擅自清理火灾现场。12.5有关单位应主动配合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协助火灾调查。12.6有关单位应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排、善后事宜。12.7火灾调查结束后,有关单位应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13消防档案13.1一般要求:a)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b)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c)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d)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13.2消防安全制度内容:a)消防安全例会制度;b)防火巡查、检查制度;c)消防宣传与培训制度;d)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e)消防设施管理制度;13.313.4
19DB15/T509.5—2022a)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b)消防救援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c)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d)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e)防火检查、巡查记录;f)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g)消防安全培训记录;h)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i)火灾情况记录;j)消防奖惩情况记录。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