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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1989年11月7日出生,家住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20街坊,西安音乐学院2008级学生。2010年10月20日深夜发生在陕西省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的一起交通肇事引发的故意杀人案,肇事者药家鑫驾车撞到被害人张妙,下车后发现张妙在记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连捅张妙8刀,致其死亡,后驾车逃跑,行至郭杜南村村口再次撞伤行人,被周围群众发现堵截并报警。[1]2010年10月23日,药家鑫被父母带到公安机关投案,药家鑫交代杀人的犯罪事实。2010年11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药家鑫被依法逮捕。
12011年3月26日,药家鑫案一审开庭。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2011年4月22日,“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依法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2011年6月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2“一般的犯罪人想置人于死地,扎两刀就会走,可为什么药家鑫要连续捅六刀?这点让我很疑惑。”李玫瑾在给药家鑫的问卷写道,“在女孩的呻吟中,你扎了她那么多刀,你在这过程中是什么样的心态?”这个问题在审案当晚的直播中也被中央电视台的主持人提问到了。“我当时没有想到会问这道题,因为专业问题是无法在电视直播中说清楚的。可由于是直播,所以我只能回答。”李玫瑾在直播中说,药家鑫连捅六刀(又说八刀)杀人是“弹钢琴的重复性动作”。在中央电视台对药家鑫的生活进行报道之后,李玫瑾作出了如此的分析,这让很多观众以为,李玫瑾和中央电视台在为药家鑫辩护和开脱罪责,很多人开始了咒骂,并为药家鑫扣上了“富家子弟”的帽子,调侃李玫瑾为“砖家”。之后的一个节目中,李玫瑾将此观点修改为“药家鑫的第一刀是有杀人的念想,之后的几刀则是弹钢琴的习惯性机械动作。”
3但即使是修改过的分析,也仍然让她疲于去“应战”。李玫瑾应战的对手中,有的人声望很高,比如孔庆东。在一段网络视频中,孔庆东评价央视关于药家鑫事件的新闻节目时认为其“毫无廉耻”、“毫无人味”,央视请来了一个“狗屁专家”来评论。该视频被迅速分享,被网友认为是“很给力”的评论。虽没有直接点名李玫瑾,但其所指观众都能品味到。同时,凤凰网等媒体上也出现了清华大学肖鹰教授撰写的《教授,请勿在亡者的伤口上撒盐》的文章。文章把矛头更直接地指向了李玫瑾,批评她将“罪犯杀人的凶残”,“变成了艺术”,而这在李玫瑾看来是一种歪曲。
4这种事还请什么狗屁专家来说,这需要专家来说吗?专家说的那个话完全是误导的。专家是为他着想,说“你这个事情,你光考虑撞伤人这个经济赔偿,你没考虑你把人杀了之后”,这个意思是说,你把他杀了之后你更倒霉。没有一句话是为受害者说的!这个新闻是毫无廉耻、毫无人味的!这个新闻从头到尾,都在为这个杀人犯在着想,没有一个人、没有一句话是考虑人家被害者的。它要按着专家的意思是说,如果这个法律不追究你,就可以杀人。背后隐藏的,就是这样一个杀人逻辑。
5在药家鑫案审理期间,药父认为,作为张妙家属代理人的张显在其开设的多个微博、博客上,捏造事实,散布了针对药庆卫及其家人的系列言论,刻画原告“官僚”、“军队蛀虫”等社会形象,“其中部分事实陈述性言论未经调查核实,大都纯属虚构”,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名誉权,因此起诉张显,要求法院判令其删除微博中的不实言论,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并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20家媒体,连续30天刊登不少于3000字的致歉信。法院一审判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张显侵犯药庆卫名誉权的事实成立,原告药父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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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药家鑫案判决书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8(一)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被告人药家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思宇、王辉、张平选、刘小欠经济损失丧葬费一万五千一百四十六元五角、被抚养人王思宇生活费三万零三百五十二元,共计人民币四万五千四百九十八元五角,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三)作案刀具予以没收。
9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
10被告人药家鑫在庭审中承认指控事实。其辩护人提出以下四点,建议药家鑫从轻处罚。
111、药家鑫具有自首情节2、药家鑫系激情杀人3、药家鑫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真诚悔罪4、愿意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
12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1、药家鑫的行为构成自首2、药家鑫发生交通事故后杀人灭口,明显不属于激情杀人
133、审查认为,初犯、偶犯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只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和情节较轻的犯罪4、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接受药家鑫父母以期获得对药家鑫从轻处罚的赔偿
14法院结论如下:1、被告人药家鑫作案后虽有自首情节并当庭认罪但纵观本案,药家鑫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2、被告人药家鑫仅因一般的交通事故就杀人灭口,丧失人性,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仍应严惩
15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概念
16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17有人说药家鑫故意杀人死有余辜,也有人说,药家鑫最终的死刑判决受到了网民“言语暴力”的影响.药家鑫案件以二审判决死刑而终,
18杀还是不杀,药家鑫这样的“网络大案”让人们更直观地感受道德舆论的力量。
19民意舆论如何影响法官
20(一)刑事案件演化成“公共案件”
21社会背景随着微博等新兴媒介的崛起,网民表达更加便捷和畅快从2008年开始,一些重大案件在网络的发酵下相继成为社会“公共事件”,从上海杨佳案到哈尔滨6警察打死青年案,从许霆案到邓玉娇案,一件件刑事个案在网民的激情介入下,迅速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公众对嫌疑人的家庭背景有着高度敏感性以杭州“飙车”案、河北“李刚门”事件为典型,公众舆论对所谓的“官二代”、“富二代”犯罪堪称痛恨到了极点,尤其是当他们的犯罪都与驾车有关时。
22案件自身的特殊性大学生身份驾车撞人刺死伤者引起舆论轩然大波
23有数据表明,网友的民间道德谴责舆论空前激发,呈现出群情激愤的态势,在在腾讯网组织的“你认为药家鑫是否应判死刑”的调查中认为“该判死刑”的人数为159388,支持比例为96%,8198名投票网友认为“不该判死刑”,反对比例仅为4%
24(二)司法成为“软柿子”当个案演变为公共事件,司法便难逃受舆论关注的命运
25美国大律师丹诺曾经说过:“我愿意为任何死刑犯辩护,因为所有犯罪都是社会给予的。”
26(三)追求民意成为一地之毛
27现场500名旁听公民收到了一份特殊的问卷,问题包括“您认为对药家鑫应处以何种刑罚”等“庭审前向旁听公民征求量刑意见,以前中院也做过,这次是中院发放调查问卷数量最多的一次。”西安市中院一位法官称,鉴于药家鑫案影响重大,受到舆论积极关注,法庭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听取不同意见,确保判决更加公正。问卷调查作为量刑参考,这显然是要为将来的判决寻找正当化依据,这种投石问路的做法旨在以民意作为分散压力的手段。
28民意舆论是否应该影响法院判决
292010年10月,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将张妙撞伤后,又刺了八刀将张妙杀死。因为被贴上“官二代”、“富二代”的标签,此案在网上曝光后引发风暴,舆论将矛头对准药家。该案的涟漪效应至今还在继续,张妙代理人被药家鑫父亲起诉侵犯名誉权,被害人家属向药家索要“赠款”20万元。这次,网络舆论改成“挺”药家。
30网上舆论监督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保护公民的知情权,遏制司法腐败,这些是积极作用;但目前看,网络媒体也有一些问题,监督无序,有些信息失实、恶意炒作、误导他人,甚至存在网络审判,影响我们正常的司法审判。事实不清时,不能偏听偏信一方当事人,不为某一方当事人去说话。要营造一个比较理性的社会环境,不能跟风走。面对公共事件,一定要冷静思考。但有些人没有做到冷静思考。
31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长黄奇帆表示,他赞赏并支持顶住舆论压力独立办案的法官,但他同时呼吁,对热点案件应谨慎审判,否则突破道德底线会带出道德滑坡
32在挑战社会道德底线和社会影响面非常大的事件(例如药家鑫案件)面前,一方面不能被舆论暴力绑架,另一方面,如果对舆论引导和社会情感道德有很大冲击,要慎重断案。
33做到司法独立
34司法独立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一)、司法权有法院独立行使,不受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的干涉(二)、一个法院的审判活动,不受另一个法院的干涉。(三)、法官独立,这是司法独立的核心内容,也是司法独立的保障。(在我国并不承认法官独立,但我认为在实际的判决法官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35在西方国家,法官不随政府的更迭而进退。一般都规定,法官已经法定程序,在任期届满之前,非经弹劾,不得被免职、撤销或令其提前退休。这样就基本上保证了法官在审判案件时能够公正地进行审判活动。
36司法和舆论应该怎么相处?1、法院要及时向媒体告知案情动向,不能回避、躲避媒体,不回答问题。2、正确处理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舆论监督的关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3、更加重视新闻舆论监督,更加关注网上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7民意舆论不应该加重法律判决!!
38案件证据疑点分析
39尖刀带血裤子雪弗兰轿车舆论、专家死刑立即执行
40从第一审判决书罗列的证据和法院对事实的认定看,本案仍有若干疑点,期待补充侦查:一、药家鑫在案发前是否认识张妙有些人认为药家鑫在案发前可能认识张妙,不能排除药家鑫预谋杀害张妙的可能。而过去的侦查中,似乎没有考虑到这种可能。
41二、药家鑫单刃尖刀的来源存疑药家鑫使用的单刃尖刀是当天在超市买的。判决书中称:“被告人药家鑫指认笔录及照片证实:购买刀具地点在西安华润万家超市咸宁店……”
42三、药家鑫作案时间的证据矛盾2010年10月20日23时??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2010年10月20日22时??
43四、本案是否还有同案嫌犯或知情人假如药家鑫预谋杀害张妙,就应该调查是否还有同案嫌犯,比如当晚是否有人向药家鑫通报张妙的行踪,帮助药家鑫处理杀人的“善后”事宜。就算没有同案犯,也要考虑是否有人对药家鑫的犯罪知情不报。比如,《药家鑫案的寻人启事》博文提到的出声制止村民打药家鑫的50岁左右的男人是否认识药家鑫的本案知情人。
44五、药家鑫是否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药家鑫是否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属于本案的重要事实和量刑的重要依据,理应查实清楚。
45八、对药家鑫进行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李玫瑾:药家鑫“撞人补八刀”扎向这个女孩的时候,我认为他的动作是在他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时候,却被摁在钢琴跟前弹琴的一个同样的动作
46药家鑫的背后
47家属人权保障无罪判定社会公信力专家诊断公平公正辩护律师地位问题死刑废除
48本是交通轻伤,他却连捅受害人八刀;本来案情清晰,却围绕“情与法”引发全民大讨论;本已触犯众怒,却还有人辱骂受害者并为他“声援”……判决未下,讨论之时,匪夷所思之处比比皆是。药案所呈现的忏悔哭泣也罢、辩护反思也罢、群情激愤也罢,辅以案情的展开而扩散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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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公平公正原则公众害怕这个社会真的被丛林法则主宰,弱者彻底丧失法律的庇护
54世纪审判主审法官说:“全世界都看到了辛普森的罪行,但法律没有看到。”
55特里·夏沃案
56大法官奥威尔·威廉·道格拉斯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是我们赖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要保证
57苏格拉底如果我含冤而死,这不是法律的原因,而是由于恶人的蓄意,如果我无耻的逃亡,以错还错,以恶报恶,毁伤的不仅是法律,也是我自己、我的朋友和我的国家。
58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世界人权宣言乃是联合国于1948年12月10日第217A(III)号决议通过的一份世界性人权保障文件,其中的第7条规定: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歧视的任何行为之害。
59法律不因是富人而轻判法律不因是穷人而重判法律不因是富人而重判法律不因是穷人而轻判法律不能因顺应民意要求而重判或轻判法律也不能刻意违背民意要求而轻判或重判
60“糕帅富”切糕恒久远,一块永流传
61"三少一宽"所谓“三少”,就是少数民族犯罪要坚持“少抓、少捕、少判”的方针;所谓“一宽”,就是少数民族犯罪在量刑时,对比汉族要“尽量从宽”。
62O(∩_∩)O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