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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10
《关于员工请假及调动的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规范化管理文件提 案关于请假、调岗及离职的规定文件号LT-G-AA130830-162审定发布日期2013-08-30批 准版本号01为规范公司人事制度,特制订员工请假、调岗、离职工作流程,具体规定如下:请假:1、员工因病、事等原因请假,后勤员工提前一天发微信、车间员工需填写请假条,待上级领导批准后方能休假。2、部门主管有5天以内休假审批权,5天以上由主管副董审批,并报人力资源处备案。3、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一天请假的,须在上班前1小时电话告知领导,上班后补请假单。4、员工上班后需到部门主管处销假。5、凡为按上述流程
2、休假、或未经同意擅自休假者视为旷工。调岗:为准确掌握各岗位人员的情况,在缺员时得到及时补充,同时也为调换岗位人员适时调整工资,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直接调换岗位,须实行申报制度。1、公司直接调换岗位的按规定填写“工作调动表”,经核准后报人力资源处办理转岗手续。2、员工申请调岗的先报人力资源处、填写“工作调动表”,人力资源处负责协调、办理转岗手续。离职:1、员工在合同期内要求辞职的,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提交离职申请经部门同意,人事部批准后方可离职,未经公司批准私自不来上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2、所有因辞退、辞职或合同终
3、止而离开公司的,在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后,填写《员工离职单》3、离职员工需持部门经理签字后的离职申请,至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单》并填写,在本部门做好正式工作交接,部门经理在《离职单》签字确认后,至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4、凡不按上述要求办理者,一律视作自动离职。5、员工旷工超过7天视为自动离职,由所在部门向人力资源处打书面报告,人力资源处予以除名,不予结算当月工资。附:1、请假条2、内部人员工作调动表3、离职单执行日期: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下发部门:公司各部门 执行日期: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4、 下发部门: 办公室、市场部、财务、生产部、仓库及各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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