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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宝编委〔2006〕22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宝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宝兴县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批复宝兴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兴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雅委办[2005]24号)文精神,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现将你办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批复于后,请认真遵守执行。特此批复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各编委成员1 宝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兴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雅委办发[2005]24号)文件精神,设置宝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综合办事机构。一、职责调整(一)划出的职能:原宝兴县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职能划归宝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二)增加的职能:根据《宝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目标督查机构的通知》(宝编委发[2004]15号),设立“宝兴县人民政府目标督查办”。二、主要职责县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审核把关、督查落实、跟踪调研和信息服务。机关后勤服务职能待条件成熟后交事业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请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2 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六)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八)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服务。(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县政府办公室设文秘科、行政科、督查科、县政府目标督查办和机关党支部。(一)文秘科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要求,负责县政府公文和其他文字材料的起草、校核、印制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行政事务,做好对县政府领导的相关服务工作。准备好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的文件、材料,做好会议记录;参加县政府领导指定的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起草县政府需要上报下发的公文,协助分管副县长把好审查关;根据县政府领导要求,起草相关讲话材料;做好文件、材料的打印装订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3 (二)行政科全面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绿化、卫生管理,做好房屋及其他办公设施的修缮管理;负责县政府机关的车辆管理、安排、调度和安全检查,保障县政府领导的工作用车;负责县政府有关会议的后勤、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公文的收发、登记和档案管理;做好政府办机关的财务和办公用品管理;负责县政府有关的接待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三)督查科负责县政府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承办政务督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传真管理;负责上报县政府文件的处理;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印鉴、介绍信的管理;负责上传下达、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收集有关文件、材料、报表等资料,归纳整理供领导参考;根据县政府领导要求,组织有关调研工作,写出调研报告;负责《宝兴政务信息》、《宝兴政务通报》的采编和专报信息的上报;负责县政府大事记的编纂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使用和维护办公自动化网络系统;负责管理值班工作;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并入对个挂牌、挂靠部门的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和并入对个挂牌、挂靠部门的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四、并入对外挂牌机构(一)宝兴县档案局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全县档案工作规定、制度、规范性4 文件和各项业务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2、依法对全县各级各类档案馆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3、组织指导全县档案理论、档案科研和档案宣传工作,应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档案保护,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4、制定全县档案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全县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档案人员队伍建设。5、集中统一管理和接收、征集、整理县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重要档案资料和社会上散存的具有重要意义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6、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编研出版档案史料,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服务。7、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交流、学术活动。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宝兴县外事侨务办公室贯彻执行我国外事侨务的方针、政策、法规,管理全县外事侨务工作;办理全县因公出国事务;接待来我县的外宾,贯彻执行《涉外人员守则》,组织好安全和保密工作;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研,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和文化的合作交流;协助宣传部门,做好外事侨务的宣传和群众性教育工作。(三)宝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5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研究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组织宗教人士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教育;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四)宝兴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全县扶贫工作的发展规划、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组织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并检查实施情况;研究全县扶贫项目的立项及申报工作;承办外援扶贫项目的管理协调;负责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五)宝兴县法制办公室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县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因复议引起的县政府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县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六)宝兴县救灾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抗灾救灾的方针、政策;处理抗灾救灾事宜,指导全县抗灾救灾工作;对县上安排的抗灾救灾资金、物资提出分配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使用情况;处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24小时值班工作。五、挂靠机构:(一)宝兴县安全生产办公室(挂宝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6 局牌子)1、负责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贯彻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改革、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办理结案和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承办县安委会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承办县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和工作。2、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订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3、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伤亡事故的统计工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和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督促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4、负责全县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5、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6、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7、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7 按照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8、组织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主要经营管理者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工作。9、督促检查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法规执法检查。10、协调和调查处理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咨询和来信来访,依法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县政府目标督查办1、承担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和县级部门的政务目标(综合目标、实事目标、单项目标)和工作目标的制定、分解下达、监控、年终考核的日常工作。承担市政府下达县政府各项政务目标的分解下达、日常监控和年终考核日常工作。2、承担对县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承担对县政府下达各项政务目标进展情况的日常监控工作。承担对市、县政府及领导交办督办事项的督查落实。3、承担对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日常工作:负责交办、催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交办的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确保建议、提案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认真搞好建议、提案办理的总结工作。并入并对外挂牌、挂靠机构均为正科级。8 七、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一)领导职数:1、政府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2、并入并对外挂牌、挂靠机构领导职数均配备为1正1副。(二)人员编制:行政编制27名、工勤编制8名、事业编制15名。具体为:1、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16名(包括县政府领导编制)、工勤编制6名(宝编发[2004]14号)。2、县政府目标监查办行政编制3名(宝编发[2004]15号)。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2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4名(宝编发[2004]14号)。4、外事侨务办公室行政编制1名(宝编发[2004]14号)。5、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行编制2名、工勤编制1名(宝编发[2004]14、宝编委[2005]7号)。6、扶贫(救灾)办公室行政编制2名(宝编发[2004]14号)。7、法制办公室行政编制1名(宝编发[2004]14号)。8、档案局(馆)事业编制11名(宝编发[1997]41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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