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兼职相关法律问题

大学生兼职相关法律问题

ID:8150919

大小:27.62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03-07

大学生兼职相关法律问题_第1页
大学生兼职相关法律问题_第2页
大学生兼职相关法律问题_第3页
大学生兼职相关法律问题_第4页
大学生兼职相关法律问题_第5页
资源描述:

《大学生兼职相关法律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大学生兼职相关法律问题大学生兼职相关法律问题2011-06-1114:31一、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克制用人单元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运动和特艺单元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  一、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克制用人单元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运动和特艺单元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度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诲的权力。从劳动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最低

2、就业年龄为16周岁,只有16周岁以下的公民参加社会劳动才受法令上的限制。只要年满16周岁的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别经济组织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元的管理,得到劳感人为,就应视作劳动者,即使没有劳动合约,也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只要到达法定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具备支配本身劳动能力所必要的行为自由,就应该可以本身的行为去实现劳动权力和劳动义务。  劳动法除了许可雇主与劳动者以合约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彼此权力义务外,同时又对劳动关系做出很多必须由雇主严酷遵循而不容其自主选择或与劳动者协议变通的规定

3、,如最低就业年龄、最高工时、最低关饷、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劳动基准和为职工负担社会保险的义务。雇主在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笃守劳动基准,不仅是对劳动者的义务而且也是对国度的义务。雇主若不笃守劳动基准,有关劳动行政机关可以强力压制执行。而劳务关系当事人的权力义务纯粹靠双方的商定,劳务关系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需要负担这些个法界说务。  2007年6月教诲部、财政部联合拟定的《高档学校学生勤工办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校外勤工办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本地当局或有关部分规定的最低关饷标准,由用人单元、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

4、写入聘任协议。咱们希望此后能有更高层级的法令规定来明确大学生校外兼职的法令性子,以削减没必要要的纷争。  大学生兼职尽管与用人单元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但这类劳动关系又差别于一般的普通劳动关系,应归属非整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因此,劳动法对她们权益的掩护有很多差别于普通劳动者的地方:  最近几年来,为了适应用人单元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等市场变化的需要,用工形式冲破了传统的整日制用工模式,还新生了非整日制用工和劳务派遣等新式劳动关系。2003年,劳动部颁布了一个《关于非整日制用工若干理论的规定》,这个规定并没有

5、把做工的大学生解除在外,做工的大学生是适用于非整日制用工的观点的。2008年1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约法》已经设专章对该两种新的劳动关系进行规定。因此,如果还固守劳动者必须插手用人单元而否认兼职者的劳动法令关系较着是不合时代要求的,也是违反现行法令规定的。  咱们知道,通常意义上的劳动者是一个涵义很是广泛的观点。法令意义上的劳动者,是指具备劳动权力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并不愿定是已参与劳动关系)的公民。[3]在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力能力在总体上具备平等性。凡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其劳动能力权力不因人种、民族、信仰

6、、性别、财产状况等因素的差别而受限制或褫夺。劳动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依法能够依本身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力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资格。公民的劳动行为能力主要取决于年龄、健康、智力状况以及行为自由等因素。世界各都城遍及把年龄作为推定劳动行为能力有没有和大小的一种法定依据。2009年0蒲月01日  从法令上分析,凡是到达法定劳动年龄,具备劳动能力,以从事劳动获取正当收入的公民都可以成为劳动者。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怙恃对子女有抚养教诲的义务;子女对怙恃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怙恃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克不及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怙

7、恃付给抚养费的权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疑难题目的解释(一)第二十条指出,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克不及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诲,或丧掉或未纯粹丧掉劳动能力等非因主不雅原故而没有办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反过来说,对于已经成年的正在接受高中以上课历教诲的大学生,怙恃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已成年的在校大学生,已经没有要求怙恃必须付给抚养费的法定权力。每个人都有靠劳动谋生的权力。而大学生要生存,大学生也就必须有作为劳动者资格、靠劳动谋取生存的权力。  有学者认为,学生

8、的本职是学习,在学习以外再去兼一份事情,这类兼职并不构成劳动法上的兼职,既不归属整日制工也不归属非整日制工。她们认为,勤工办学大学生的人为不仅不克不及适用整日制的最低关饷,也不克不及适用非整日制的最低关饷标准,而是希望用人单元从自身的合理性,从自身的道德责任的角度,从完善自我的角度,能够给社会一个表率,能够给勤工办学的大学生一个比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