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问题的思考

关于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问题的思考

ID:803822

大小:148.53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7-09-05

关于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问题的思考_第1页
关于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问题的思考_第2页
关于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问题的思考_第3页
关于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问题的思考_第4页
关于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问题的思考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问题的思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毕业论文毕业生姓名:于泽华专业:法学学号:04602038指导教师:逄爱卿所属系(部):社科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毕业论文评阅书题目:关于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问题的思考                           社科系  法学专业姓名 于泽华  设计时间:200年  月  日~200年  月  日评阅意见:成绩:               指导教师:     (签字)             职  务:     200年 月 日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毕业

2、论文答辩记录卡社科系  法学  专业姓名 于泽华     答辩内容问题摘要评议情况         记录员:(签名)成绩评定指导教师评定成绩答辩组评定成绩综合成绩注:评定成绩为100分制,指导教师为30%,答辩组为70%。专业答辩组组长:     (签名)         200年  月  日前言法律规避在我们现实中客观存在且利弊并存,我们对之要有一个全面理性的认识。法律规避的存在是以“不违法”的行为积极钻法律的空子,使得国家法在很大程度上(形式上)形同虚设,破坏了法律的完整性与统一性,从长远来

3、看,不利于法律权威的确立和形成全国人民对之的确信,不利于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但是法律规避也起着重要的作用。从消极意义上讲,有利于促进立法者、司法者不断认识法律的漏洞,促进我们加快法律的完善与科学的步伐;从积极意义上讲,法律规避的过程也是全国人民对国家制定法学习的过程,是普法的过程。法律规避是国际私法上的一个重要问题。自从1878年法国最高法院对鲍富莱蒙王妃案作出判决后.法律规避问题便引起了国际私法学界的广泛注意和较为深入的研究。中国的国际私法学界历年来也一直没有放松对法律规避问题的研究。随着中国加

4、入世贸组织.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行为将会日益深入中国人的生活。因此.对这一制度进行深入的研究很有必要。一目录摘要11.法律规避的概述11.1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的构成21.2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产生的原因22.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的现状32.1关于法律规避的理论与实践32.1.1我国的理论与实践32.1.2各国关于法律规避对象的理论与实践42.1.3各国关于法律规避行为的理论与实践52.2关于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的不足62.2.1法律规避的对象62.2.2法律规避的效力73.完善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问题的

5、具体措施93.1在立法中明确对法律规避问题的态度93.2根据所规避外国法的具体情况来确认其有效性103.3借鉴《中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第6稿)的做法11结语13注释14参考文献15致谢17关于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问题的思考摘要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是指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为了实现利己的目的,故意制造某种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逃法或脱法的行为。世界各国由于社会制度、历史文化、法律传统、民族心理以及自然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对于同一民商事法律关系的

6、调整呈现出多样性,反映在法律内容上便表现出当事人权利义务内容的不一致性。自1878年法国法院审理的鲍富莱蒙案以来,法律规避便成为国际私法的一个基本问题,引起了国际私法学者的广泛注意和较为深入的研究。随着现代国际民商事交往的日益增多,法律规避现象时有发生。法律规避现象的产生严重冲击着各国法律的尊严。因此,研究法律规避问题,完善相关立法,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的正常发展也显得更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法律规避法律规避的效力法律规避的性质1.法律规避的概述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又称为法律欺诈,是指

7、行为主体为了避免本国法律对其意图实现某种非法利益的阻却,故意制造某种事实,改变法律适用的连结点,从而使有利于自己的他国法律得以适用,使依本国法不可能实现的某种利益得以实现的行为。从上述概念可看出,法律规避目的是逃避原本对其适用的法律使其期望适用的法律得以适用,所采取的手段是当事人故意的改变或制造冲突规范系属中连接点或连接因素。笔者认为将法律规避表述为“改变连接点”或“制造连结因素”并不够准确和严格。具体来讲,并不是把“当事人的国籍国”改变为“当事人住所地”,而是将甲国国籍改为乙国国籍,或将住所由

8、甲国迁往乙国、等等。例如,在鲍富莱蒙王妃离婚案中法院采用的是婚姻事项依当事人本国法这一冲突规范,鲍富莱蒙夫人的法律规避行为并未改变“本国法”这一连接点,更未制造一个新连接点来取而代之,而只是改变了构成“本国法”这一连接点的具体事实,亦即通过退籍、人籍,将其本国法由法国法改为德国法,尽管此“本国法”亦非彼“本国法”,但作为连接点的“本国法”本身则丝毫没有发生变化。根据法国最高法院的一个判例提供的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故意改变的不是连结点,而直接改变了冲突规范结构中构成“范围”的具体事实状况,排除本应适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