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7333729
大小:32.55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2-11
《适度经济制裁将促进gsp整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适度经济制裁将促进GSP整改XX市资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陈雪英 今年以来,资中局在对124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GSP认证后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几乎所有药品零售企业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资中局口头责令改正66家、书面责令改正58家、警告17家,没有一家受到经济处罚。 对GSP认证后违法行为的处罚,《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过于原则,容易出现理解上的偏差,可操作性不强,最终导致惩罚的威慑力不够,从而出现GSP认证后严重回潮,整改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等现象。 一、分类分析 资中县共有药品零售店4
2、17家,已经通过GSP认证的360家,其中独立单体店5家、实行“目标管理,利益挂钩”的直营连锁店218家、加盟连锁店137家。此次检查独立单体店5家,占100%;直营连锁店71家,占32.57%;加盟连锁店48家,占35.04%。 1、为了统一标准,规范药品零售店的经营行为,此次检查以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及县级以下标准、县级以下药品零售连锁门店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及县级以上标准为依据。 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109项,其中关键项34项,一般项75项;县级以下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
3、103项,其中关键项32项,一般项71项;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检查项目共59项,一般项目40项,关键项目19项。 检查共发现缺陷项609项,平均每家4.91项,一般缺陷多的达7项,严重缺陷最多的有3项。其中单体独立店发现一般缺陷26项,平均5.20项,占应查项目的7.12%,没有发现严重缺陷项;直营连锁店发现一般缺陷378项,平均5.32项,占应查项目的13.30%,严重缺陷53项,平均0.75项;加盟连锁店发现一般缺陷131项,平均2.73项,占应查项目的6.83%,严重缺陷21项,平均0.44项。
4、 尚未通过GSP认证的均为近期新开办的药店。直营连锁店为2002年组建连锁公司时,个体药店投资改建,实行“目标管理、利益挂钩”,由门店负责人实施经营。其成立时间长,问题比较突出。如从连锁公司以外购进药品,制度执行不力,各种记录不完整,处方药未凭医师处方销售,药品陈列混乱等。加盟连锁店为近年陆续新开办,问题略少一些,主要是记录不完整,处方药未凭医师处方销售等。 2、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是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针对不同
5、情况,检查项目各不相同。 以药品零售连锁门店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为例,依据法律、法规的设定的3项,占检查项目的5.08%;依据GSP等规章设定的33项,占检查项目的55.93%;依据GSP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设定的23项,占检查项目的38.98%。 检查发现的609项问题中,违反法律、法规的1项,占发现问题的0.16%,占应查项目的0.27%;违反GSP、《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的332项,占发现问题的54.52%,每家平均2.68项,占应查项目的8.11%;违反GSP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
6、件的276项,占发现问题的45.32%,每家平均2.23项,占应查项目的9.68%。 出现前述GSP认证回潮问题,根本原因在于经营者认为实施GSP就是写写抄抄,只会耽误时间,增加经营成本,不会产生经济效益。殊不知,药品经营实施GSP,是规范药品经营行为、降低药害事故、规避药事风险、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的手段之一;如果按照GSP规范经营药品,无形中也是一笔经济收入。在药品经营者实施GSP的意识不强的情况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了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强制推进GSP,就必须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对GS
7、P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经营者形成经济处罚威慑力。 二、未处原因 《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对违反该规定的行为,依据该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罚。但是《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GSP的”,其内涵和外延与第十六条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依据本法制定的GSP经营药品”是否相同?“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千以上二万以下的罚款”,该怎么理解执行等等,成了药品零售药店违反GSP经营药
8、品而未受到处罚的主要原因。 1.如何理解没有按照GSP经营药品?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是否意味着其已经按照GSP经营药品?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任何条款,是否可以认为没有按照GSP经营药品? 2.《GSP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是否是依据《药品管理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如何?如,连锁门店不得擅自购进药品,有人就认为其与《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相抵触。《药品管理法》授权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