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保险合同解除权的特点

浅谈保险合同解除权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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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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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保险合同解除权的特点  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前,保险合同当事人依法或依约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保险合同一旦提前终止,必然会涉及到已交保费是否退还、已发生的事故是否赔付等一系列问题。这既关系到保险业的正常运作需要,又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诚信度,同时还牵涉到投保人的重大财产利益,所以立法必须审慎处理,做好几方面的平衡。根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合同的解除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保险法对保险人的解除权给予了严格限制   按照合同法的一般原理,解除权的权利来源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法定解除权和约定解除权。前者是指在法律直接规定

2、的情形出现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所享有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后者是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协商确立的除法定情形之外的其他条件成就时,当事人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约定解除权千差万别,但法定解除权在我国合同法中却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存在根本违约、预期违约、催告后仍违约时,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而合同目的落空时,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这一规定对于保险合同不免仍显粗糙。为此新《保险法》针对保险合同中的法定解除权做出了如下安排:尊重投保人的利益选择,最大可能地赋予其解除权,防止保险人的优势滥用,最大可能地限制其解除权。该立法意图在新法第15条清晰可见: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

3、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新法除了对保险人解除权的来源做出了严格规定之外,对于保险人行使解除权的时限也做出调整,体现出立法的严谨。   二、保险欺诈构成解除保险合同的主要违约样态   所谓欺诈是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编造虚假信息的行为。保险业有其特殊的运作原理,保险人是否承保以及保险费率的高低往往决定了保险合同的成立以及当事人的主要合同利益。因此保险合同的达成对于双方的诚信都有很高的要求,无论是投保人隐瞒了真实情况,还是保险人或者保险代理人不作为地未尽告知义务致使合同成立的,都会影响到保险合同的解除或者部分无效。根据新法第16条第1款规

4、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另外,新法第27条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不仅存在于保险合同订立之时,也存在于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保险法第52条第1款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三、保险合同解除后是否具有溯及力视保险合同的履行情况不

5、同而不同   合同解除的溯及力,其本质上指的是合同解除后的效力问题。对于保险合同而言,合同解除的溯及力主要体现在投保人已经交纳的保险费返还上。如果保险合同的解除有溯及力,则保险人应将收受的保险费返还,被保险人如果受有保险金要将给付的保险金返还。如果没有溯及力,则保险人无需退还保险费,被保险人亦无需返还已经收受的保险金。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解除后有无溯及力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其一,投保人的主观过错程度。根据保险法第16条第3、4款的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

6、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由此可见,主观过错会导致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时,虽然都会引起保险责任的免除,但是对于保险费的返还却做了不同处理,故意则不予退还即无溯及力;过失则可以退还即有溯及力。   其二,保险费用缴纳的时间长短。新法第43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由此可见,在人寿保险合同中,保险费用的缴纳达两年

7、以上而合同解除时,无论是否存在投保人的故意行为,解除之后保险人都需要支付保单金额。   其三,保险责任的开始与否。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至于如何确立保险责任的时间,新法第14条做出了相应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法对合同解除权制度的设计在促进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平衡广大保民与保险机构的利益发挥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通过合同解除时违约样态的明确化、具体化规定以及根据合同履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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