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军事法官队伍建设的难点问题、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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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军事法官队伍建设的难点问题、成因及对策  浅析军事法官队伍建设的难点问题、成因及对策   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军方略在军队得以不断深入的贯彻实施,尤其是新颁布的《政治工作条例》又新增了在政治工作中实施法律战的基本职能,军法工作在部队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新的形势任务对军法干部队伍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而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是各级军事法院在加强军法干部队伍建设中不同程度地显现出人才匮乏的现象,并日益成为制约军法工作进一步发展的关键问题。因此,对当前影响军法干部队伍建

2、设的一些难点问题加以充分认识和思考,是十分必要的。 一、当前军法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1、人员整体综合素质不够强,不同程度地存在“素质短板”问题。从我们多年的工作实践及与兄弟法院交流了解的情况看,目前各级军事法院审判人员能够独立办案的人员还不多,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拔尖的“专家型”人才比较少,现职干部中相当一部分审判人员尚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普遍存在法学理论功底不够扎实、缺乏实际办案经验等问题。另外,作为政治机关的工作人员,一些同志缺乏必要的综合分析能力、参与谋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在配合中

3、心工作和组织法律战研究演练中,综合素质不高,缺乏复合型的多面手。   2、干部队伍保留难度较大,不同程度地存在“人才流失”现象。堪称世界第三科技人才大国的印度,拥有600多万科技人才。遗憾的是,大约有80%的大学毕业生都直接出国了,人才的大量流失严重影响了印度科技水平的提高。随着地方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国家经济建设对法律人才需求的增大,地方各级法院的“人才争夺战”正悄悄地向军事法院延伸。有的军法干部受地方司法职业高收入的影响,面对“走留问题”,毅然选择转业或退役,致使军法干部队伍出现了部队培

4、养、地方使用的现象。   3、后备干部队伍严重不足,不同程度地存在“来源匮乏”现象。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对法官任职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全军法院也多次强调军法系统选调的干部必须具有法学专业的本科文凭,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但实际考察过程中,部队同时具备法学毕业文凭和司法任职资格,综合素质又较为全面的干部为数甚少,补充到法院队伍的难度较大。有的军事法院因为没有合适的干部人选而导致长期缺编,严重影响工作的开展、队伍的稳定和年龄梯次结构的优化。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1、专业特点

5、强,选才范围和余地小。军法干部作为部队特殊的专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相应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最好是受过专门培训的法律专业人员。但从军校培训系统看,全军仅有西安政治学院等个别院校招收军事法学专业学员。经了解,目前该校已基本停止招收军事法学本科生学员。从部队每年特招的地方大学毕业生看,大多数为理工科专业,法学专业的凤毛麟角。即便是这极少数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到了部队以后又多数改行从事别的工作,对所学的法律知识日渐生疏,就算是从事法律专业的相应工作,也大都因忙于教学等其他事务而不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此外,军

6、事法院作为国家设在军队的审判机关,不象其他综合部门在部队均有对口的下属机构,可以直接从中选调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较强的人员予以补充。因此,与普通机关干部的选调任用相比,军法干部的选调范围和余地要小得多。   2、专业难度大,培养和成才周期长。近年来,地方各级法院积极推行法官职业化制度,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作为进入法官队伍的基本条件。军事法院系统虽然没有象地方人民法院要求那么严格,但也反复重申军法干部调入军事法院三年内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硬性要求。能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已逐渐成为能否调入军事法院和长期从事军

7、法工作的关键环节。众所周知,国家司法考试范围广、考题难、通过率很低,不具备基本的法学专业知识,不经过精心准备,很难通过。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仅仅是第一步,审判工作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实务工作,掌握了法学理论知识还需要不断地付诸实践,才能逐步具备独立办案能力,这一过程快则一、两年、慢则数年。因此,与普通机关干部相比,军法干部的培养和成长周期要更为漫长。   3、受案范围小,缺乏审判实践的锻炼。在刑事审判工作方面,由于近年来部队预防犯罪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刑事案件发案数量虽然在个别年份上有所反复,但

8、总体呈下降趋势。在民事审判工作方面,尽管各级军事法院通过办案、深入部队专题宣讲、印发学习资料、在军内媒体上宣传等措施,使部队官兵依法维护民事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不敢诉、不愿诉、不会诉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但受到案源和管辖范围的困扰和限制,民事审判业务开展得并不十分经常,个别军事法院甚至多年“无案可办”。缺乏经常性的实践锻炼,导致军法干部的办案能力始终处于低水平徘徊,业务水平提高不快。   4、发展受限制,人员进出渠道不畅。一方面,军法干部往往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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