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中几个难点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物业管理中几个难点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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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中几个难点问题的成因及对策物业管理自80年代初在我国深圳、广州初起步,特别是在90年代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在城市建设热潮的推动下,物业管理得到了迅猛发展,近几年的发展更尤为甚。城市住房货商品化和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后勤服务社会化都给了物业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自1994年建设部颁布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以来,全国5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已经实行了物业管理新体制。目前全国物业管理企业总数达2万多家,从业人员超过了200万人。全国物业管理覆盖面占

2、到城市物业总量的30%,其中经济发达的城市已达50%以上,深圳等城市超过了90%。但物业管理的发展并不容乐观,国内的物业管理仍在过度阶段。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开的商品房投诉数据,2001年比2000年投诉量递增5%,其中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占了很大比重,去年投诉量比2001年又增加了10%,在一些城市甚至经常出现业主和物业公司暴力对抗的事件。在这些对抗中,有的因为物业管理权限的问题,有的是管理费用的问题,有的是管理责任承担的问题等。今年9月1日尽管我国颁布并开始实施了《物业管理条例》这部行业制度法规,使物业管

3、理有章可循,但对解决这些比较辣手的问题并没有好的办法。国内的一些新闻媒体对对抗事件报道往往带有偏民性,则造成物业管理企业在法律面前往往处于下风。因此私下里,很容易听到物业管理人发出这样的感慨,“物业管理真不是人干的活”,更有甚者形容,“男人被磨得没脾气,女人脾气越磨越大”。在当前我国物权法律制度和物业管理行业均需完善的环境下,物业管理有许多说不出的苦衷。下面是笔者根据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和理解对几个常见的难点问题作一下探讨。一、物业管理收费难的问题可能从物业公司接管小区的那天起,收费难就无时无刻不在困扰着物业

4、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在经济发达城市上海,据向20家管理面积在5万平米以上的商品房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了解,正常收费达到80%以上的仅有2家,60%―80%的有10家,有4家的收费率不到30%。有人把原因归咎于物业企业服务差,或业主素质差。但从这些物业企业所反映出的并不是极个别现象,而是普遍都存在的问题。1.业主对“掏钱买服务”消费观念不适应。按照房屋产权划分,现在居民住房分三类:一类是单位房。房租实行“福利住房”再加“职工福利”的双重价格,并且单位房管办也是住房人,有着相同的利益,因此很多服务项目都可以无偿提

5、供;第二类是公共住房。产权是政府,房屋租金实行政府统一标准,由房管部门根据“福利住房”的原则,制定价格和折算办法。也就是说房租肯定比单位房要高,但有些服务项目必须是自己承担费用的;第三类就是商品房。买房的人大多数可能都是无权或没有机会享受“福利住房”的人,一方面他们要拿出比“房改房”高出很多倍的钱买房,另一方面他们也是较早被动地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的业主。本来相对第一、第二类人说,花钱最多,没有享受到“福利住房”,心理已经不平衡了,结果每年还要再交纳一笔物业管理费,心理更是不平衡,这也是对“掏钱买服务”的一种

6、不适应。第一、第二类公房后勤改革社会化,因以前一直享受福利政策,基本不用掏管理费,现在一下子需要掏钱了,这也是一种不适应。在这种不适应的条件下,再让他们“掏钱买服务”交管理费用,恐怕有点太难为他们了。2.物业管理的整体性,导致一些业主“搭车消费”,拖欠物业管理费。从道理上讲,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提供服务,业主理所当然的该交管理费。但实际上一些业主会以“我不需要你管”,“别人交了我再交”等为托词享受了物业服务却不交费。但就物业公司而言,尽管只有少部分人交费,但物业公司必须得继续为整个小区提供保安、保洁、公用设

7、备维修等服务。若因为收上来的费用少,公司难以维持,就降低服务标准,那更会引起交费的业主不满。拖欠管理费用,这些业主照样能“搭车消费”,这种心态会漫漫传播开来,导致正常交费的业主会渐渐拖欠费用。3.现行的物业管理体制法律关系错位。根据新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可以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也就是说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业委会行使了委托的权利,也应履行支付管理费用的义务。但实际上是业委会只行使了委

8、托权利。物业公司履行了服务义务,还要向每一个业主去收费。这种错位的权利义务关系,给物业公司收费及维护自身利益留下了隐患。有人这样认为,业主不交管理费,物业公司可以起诉业主,但实际上委托物业公司的是业委会而不是某个业主,这种民事法律关系根本不能成立。要起诉也只能起诉业委会,再由业委会起诉业主。但业委会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它只是一个代表性组织,其成员不可能也没有能力承担民事责任,若说能承担法律责任,在业委会这种没有报酬却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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