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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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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产品加工业的影响 [摘要]近年后,随着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贯彻落实,国家相继取消了农林特产税与农业税,出台了一系列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这对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西部地区经济增长,保障农产品加工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产品加工业影响;分析 税收作为调节社会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应当在工业反哺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村产业化,壮大农村经济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对本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调查,认真分析了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地方农产品加工的影响,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
2、今后制定和完善涉农税收政策的建议。 一、现行农产品加工业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方面,一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从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农产品允许按收购发票开票金额的13%计提增值税进项税,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可视为免税农业产品按普通发票金额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二是从事简单初级农产品加工的企业按13%的低税率征收增值税,如稻谷加工成大米、米粉,面粉加工成切面,鲜茧经烘干加工成干茧等。这些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落实给农产品加工企业带来了的实惠,XX年度我县5户农产品加工企业收购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1133万元,XX年度收购农业产品抵扣进项税额达到2456.9万元
3、,既减轻了企业的税负为,又增加了当地农民的收入,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所得税方面,对符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西部大开发政策和我区的政策规定对符合新办企业的农产品加工业可按规定享受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照顾;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技术和进口农产品加工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所得可免征3-5年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鼓励类产业和区重点产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用的机械、设备可实行加速折旧,折旧率可提
4、高到15%至30%;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可据实计入成本,技术开发费年增长10%以上的企业,可以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这些优惠政策对促进当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鼓励企业扩大经营、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以华虹公司为例,该公司XX年享受新办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351.4万元,XX年免征企业所得税303.7万元,两年就为该公司节约了650多万元支出,为公司扩大经营提供了资金支持,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为该公司扎根我县创造了条件。近年来,该公司借着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立足农工一体化,本着做大做强的原则,大力发展上、中、下游产
5、品,探寻"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XX年继续扩大投入,对上游投资1000万元建设蚕种培育场,直接向蚕农提供优质蚕种,提高蚕茧产量,既保护蚕农的利益,又为公司原料的供给奠定基础;中游继续引进缫丝自动生产线,增加生产能力;下游投资4900万元建造绢纺厂,对蚕丝进行深加工,提升产品的档次,增加产品的附加值。 二、现行农产品加工业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税收宣传不到位,现行的农产品优惠政策没有真正落到农民实处。现行税收增值税法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近年来,中央和自治区政府为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难、减轻农民负担,相继
6、取消了农林特产税与农业税及其他一系列涉及农业税收优惠政策,而当农民向某个企业销售了一笔自产农产品而对方企业又提出要身份证明填开收购发票时,他们往往会"要证却步",认为提供身份证明会被税务机关找麻烦,要纳税而不愿意提供。如要他们去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普通发票那就更加困难,因为"开票就要纳税"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然而实际上,这些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无论是提供身份证明还是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普通发票都是免税的。究其原因,是因为我们税务机关平时只注重对企业的税收宣传,而忽视了农民这一更为广泛的领域,或者是只停留在喊喊口号,做做表面文章,税收宣传明显不到位。 "高
7、征低扣"的增值税政策不利于企业扩大经营,进行农产品深加工。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的产品,如果符合《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产品,则仍视为农业产品,按13%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否则将视为工业品按如17%计提销项税额,由此产生了销售产品适用税率和原材料进项抵扣率之间的差异。假设A、B两家农产品加工企业,A企业为简单加工,产品适用13%税率,B企业的产品适用17%税率,在不考虑其它工、料、费的情况下,如都用收购1000元农产品进行加工,按1130元销售该批原料生产的产品,就会产生不同的增值税负担,A企业:1130/×13%-1000×13%=0(元
8、),B企业:1130/×17%-1000×13%=34.18(元),这意味着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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