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房屋征收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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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征收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房屋征收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房屋征收工作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难”,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也往往与一方经济的健康发展紧密相关。   近两年来,为提高城镇品位,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我   旗不断加大房屋征收工作力度,已完成棚户区改造1000余户,改造面积7万余平方米。在推进棚房区改造的进程中,房屋征收工作也面临很多亟待完善和解决的问题。一方面房屋征收工作的压力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同比增加,另一方面城市经济和国民素质的不谐调发展,也给房屋征收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这些问题既有立法层面的,也有行政和司法层面的;既有征收单位一方的,也有被征收人一方的。   

2、首先是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标准问题。由于征收项目的缓急、轻重、性质等各不相同,导致一些房屋征收项目的补偿标准不尽统一。不同地块之间、不同当事人之间补偿标准的差异性决定了做当事人工作的复杂性,也加大了强拆过程中做被征收人思想工作的难度。我旗临街和巷道中的“住改商”房屋,一直属于历史遗留的难题,征收过程中因为营业时间、纳税凭证、是否经营等很难界定,导致对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补偿标准没有准确依据,与被征收人很难达成协议。   所以,从切实保护、公平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尽可能地统一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对于被征收人确因特殊情形需要超出标准给予额外照顾的,需制订统一办法,通过政府补助或司法救助的方法

3、予以解决。合理确定住宅性质房屋事实用于经营的认定标准,并参照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所缴纳的所得税金额等实际情况,确定房屋补偿标准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以保证房屋征收工作的平衡性和公正性。   其次,无证房的界定机构、界定标准和补偿标准问题。无证房的补偿问题一直是长期以来困挠房屋征收工作的主要问题之一,如何在既严格依法,又合理合法合情的基础上妥善补偿,困惑较多,方法不一。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无证房的情形相当复杂,矛盾相当突出,攀比也相当严重,我旗目前采取的是“无产权房屋认定后补偿”的补偿方式。在具体补偿过程中,无证房屋也予以补偿或安置,无形中助长了违法建筑的盛行,一边拆一边建、听说拆就开始

4、建,掀起了“种房子”的热潮。现行的《暂行办法》在具体房屋征收实施过程中不能有机结合在一起。例如:经认定后可补偿的无产权房屋,补偿标准同有产权房屋一致,导致有无产权一个样,助长了私搭乱建的歪风。   所以,应尽快研究制定出一些操作性更强的细则,以进一步明确无证房的界定机构、界定标准和补偿标准,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城市房屋拆迁中存在的因建设手续不全或无权属证书房屋的征收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和梳理,分析成因,区别不同情况,研究解决办法。   此外,进一步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房屋征收纠纷的调解工作和矛盾化解以及制度落实工作。现在以信访的方式解决征收工作中的问题,也影响了房屋征

5、收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维稳和工程进度,对被征收人无理补偿要求过度妥协,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此类风气的漫延,增加了我旗的房屋征收工作难度。应建立早签多奖、复合奖励制度,以激励被征收人踊跃签订协议。同时,执行“全部签订协议书后统一搬迁”的方式,建立承诺追加制度打消先签吃亏的顾虑。   经充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交裁决。因此,加大协商力度、提高协商质量、充分体现协商效果、保证制度的公平合理,在整个征收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再者,要做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的选案工作。从目前法院的工作情况和社会各界对法院的期望和要求来看,法院的司法强拆工作毕竟不能完全替代房屋征收单位的工作。房屋征收单位在向法院

6、申请强拆案件时,要尽可能选择那些对征收推动力较大、具备动迁条件、且无理漫天要价的“钉子户”。对于确因生活困难、情况特殊、极易引发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不要轻易申请司法强制执行,以避免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造成房屋征收工作的被动。   显然,随着房屋征收工作改革力度的加大,市场化、规范化运作的加强特别是属地化管理的推进,评估机构在整个房屋征收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越发凸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规范管理,确保评估机构公正合理地进行拆迁评估,做到评估程序合法、评估结果公正,使评估报告真正成为准确、权威并让各方面放心的报告,从一个方面去帮助化解房屋征收的矛盾和纠纷。   然而,还要进一步重视证据

7、的采集工作和程序合法性问题。房屋征收单位以及裁决机构在各自的程序上均做了大量的协商调解工作,协调不成的责任主要在于被征收人自身的原因。但也不可否认,一些房屋征收人员调解工作不到位或即使做了大量工作但证据保存不足仍是被征收人所持的拒不拆迁的主要理由之一。所以,从规范房屋征收协议,从有利于做好被征收人思想教育角度看,做当事人协调工作、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工作也显得较为重要。否则,不仅影响房屋征收的进度,更会影响政府的形象和裁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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