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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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答疑2008年08月13日   问:1.广州分公司认为不跨省,不适应新办法,第一季度不接受我总公司分配的所得税,而第二季度又开始要求分配所得税。2.上海分公司2007年12月工商注册,2008年1月初税务注册,是否新设立?所得税是否应该分配给分公司?3.总分机构不同税率。珠海总机构18%,分机构25%,分给分机构的总税额是按18%的50%计得,还是按当地税率?若按不同税率分给分支机构,总机构是否就不享受特区的优惠税率? 答:1、根据粤国税发[2008]84号文《转发国家税务总

2、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一点规定:“居民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在我省且跨地级市设立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参照《办法》执行”因此,广州分公司应按规定分配所得税。由于系统的设置问题,若没有跨省的总分支机构的预缴申报时间要待省地税局另行通知。2、上海分公司2007年12月工商注册,2008年1月初税务注册,应是2007年设立的分支机构,应按规定进行分配。3、国税发〔2008〕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

3、六条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依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三因素及其权重,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分别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即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再算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最后才分别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珠海总机构按18%的税率计算纳税,分机构按25%的税率计算纳税。  问:1.申报表(A类)中收入是指主营业务收入还是利润表的主营业务

4、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成本是主营业务收入成本还是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三项期间费用+营业外支出?2.分配表上应该增设分支机构所在地税率分别来计算分支机构应交税金。 答:1、《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营业收入”应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2、分配表确实有待完善之处,我们将向上级税务部门反映。  问:1.为什么2002年之前成立的分支机构在地税预缴企业所得税,2002年之后成立的在国税预缴?为什么全国大多数地方不管什么时候成立

5、的分支机构都在国税预缴,而珠海不一样?2.我司是货物运输企业,是分支机构,在税局代开发票的时候,已经预缴了3.3%的企业所得税。但现在总公司又下发了分配表,是不是重复预缴企业所得税? 答:1、据了解,各地的国税局及地税局在执行国税发[200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的过程中,确实存在差异。“全国大多数地方不管什么时候成立的分支机构都在国税预缴”的说法不知是如何统计?这也从另一面说明了各地执行税收政策的差异,但无论如何,都应按国税发[200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6、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的规定处理。2、该问题正在向上级请示中,待上级明确。  问:1.我公司申报的是季度A类预缴申报表,请问“本期金额”应填列当月(即6月份)?还是填列上一季度的数额?2.我公司有设立在中山市的分支机构,那本部(即总机构)是否还要视同一个分支机构参与分支机构所得额的分配,即二次分配?怎样理解国税发(2008)28号中的第十条规定?3.既然总机构已经分摊了50%的税额,为何又要作为分支机构再参与分摊税额? 答:1、若你公司是按季申报的,“本期金额”应填报所属季度第一日至最

7、后一日的数据。2、国税发〔2008〕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条规定:“总机构设立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且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可将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视同一个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若总机构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且符合规定的,应视同一个分支机构参与分配。3、若总机构符合上述第十条规定,既然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应依法进行分配。  问:1.如果总分机构存在内部交易产

8、生的分支机构收入,在计算另摊比例时,该分支机构的收入是按合并抵消前的还是合并抵消后的收入?2.《总支机构分配表》中是对所得税额进行分摊,改成按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分摊填列,是否对各种特殊情况下的分摊更明晰、方便。或者是在表中列出税率、所得额和所得税,方便纳税人计算、申报、缴纳?3.会计分录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答:1、国税发〔2008〕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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