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强化第二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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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  《经济法基础》强化第二章知识点约定条款服务期含义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做出的劳动履行期限承诺。可以从以下几点理解:①对劳动者提供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②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是不脱产的;:③培训费用的数额比较大;④服务期的年限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适用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约定服务期。2.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

2、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责任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者培训出资,则无权要求劳动者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即使用人单位单方面声称已出资,但不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则因其缺乏证据,也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因违纪等重大过错行为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见教材)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见教材)补充1.如果劳动者因下列违纪等

3、重大过错行为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下述情形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4、      第4页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解除协商解除(1)具有平等解除合同请求权;(2)必须经双方

5、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而达成协议才可以解除;(3)不受合同终止条件的约束;(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法定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提前通知(试用期提前3天,有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提前通知无补偿,不通知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随时通知(7种略)、立即解除(2种略)(随时通知和立即解除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见附表随时通知无需补偿:试用期不符合条件、违反单位规章、失职,营私舞弊,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欺诈、胁迫等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特点:劳动者过错)。通知应当补偿辞退:提前30日书面通知

6、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无过错性辞退)一、适用情形:①依照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济性裁员)   

7、   第4页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  裁员:裁员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职工总数10%以上的,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二、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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