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

绥化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

ID:6165855

大小:34.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1-05

绥化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绥化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绥化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绥化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绥化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绥化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绥化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称“三资”)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村级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黑龙江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实行村级委托代理服务制,即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业务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以乡(镇)农村经管中心为依托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按照一定的原则、方法和程

2、序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进行代理服务,指导、监督村级资金使用、资产处置和资源发包。第三条“三资”代理服务必须坚持村民自愿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基本原则。第四条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实行“123”管理模式:乡(镇)成立一个“三资”8代理服务中心。以乡(镇)农村经管中心为依托,成立由乡(镇)长为主任、农村经管中心主任为副主任,纪检、司法、财政、农业中心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将原来的资金代管服务拓展为资金、资产、资源代

3、理服务,其性质为非经营性的服务组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室设在乡(镇)农村经管中心,具体负责“三资”代理服务工作。“三资”代理服务执行两套工作流程,即资金代管流程和资产、资源监管流程。资金代管流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存入各村集体设在乡(镇)农村经管中心的资金收入专户,统一管理。对村级支出实行预决算审核审批制度,根据年初预算或临时性支出,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并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在村公开栏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

4、督,入账归档。资产、资源监管流程: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资源出售、转让、承包、租赁等,由村“两委”制定方案,向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评估的资产,组织专家和村民代表评估作价,并对村级申请做出批复,交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及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照相同条件村民优先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标的额1万元8以上的,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县(市)区经管部门“三资”代理服务监管组织复核,县(

5、市)区经管部门“三资”代理服务监管组织到招标现场指导、监督;标的额1万元以下的,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到招标现场指导、监督。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具体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万签订规范的经济合同,将相关资料及合同文本归档管理,同时在乡、村两级及时公开。实行三种管理方式,即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和资源联合协管。资金委托代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委托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管,以村为单位,由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设置账户进行核算管理。资产统一监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在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

6、心设置台账,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按照统一的标准、程序对其经营、处置、收益进行指导、监督,规范管理。资源联合协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承包、出售、租赁、转让等由村制定方案,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县(市)区“三资”代理服务监管组织复核,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合协管。第五条县(市)区农村经管部门设置“三资”代理服务监管组织,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地“三资”8代理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第二章“三资”管理第六条资金管理。(一)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实行账、权、钱

7、分管制度,即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管村级资金、代记账,资金使用由村审批,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审核和监督,村助理会计负责收入上报、现金支取、结算和报账。(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金全额纳入“三资”代理服务范围,严禁设账外账、小金库,严禁坐收坐支。(三)重大项目立项投资实行报告制度,大额工程必须经村“两委”集体研究,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按“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流程审核,实行公开招标。(四)严格控制村集体经济组织抬款,杜绝高利抬款,定期清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及时结算,控制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新债。

8、(五)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坚持及时、定期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随时受理村民查询。第七条资产管理。(一)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设置村级资产管理台账,防止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流失。(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承包、租赁、出售、拍卖等,必须向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乡(镇)8“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后,按照“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流程处理。(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