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系统单据及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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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规范ERP系统业务处理的补充规定各有关部门:为了规范公司业务流程,及时处理系统单据,严格财务监督管理,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系统管理目标,做好6月份ERP系统管理执行月的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补充规定:1、销售出库单列表的打印:从2009年6月11日起各营业点及仓库在轧账时,必须将发货单、应收单据列表、销售出库单列表(包括项目:出库日期、仓库、客户、业务员、存货名称、数量、制单人、审核人)调拨单、采购入库单、运费单等一起交到财务部进行扎账。分公司每周邮寄的发货单也必须附上销售出库单列表。如果以上单据及列表不齐全的,财务将不给予轧账或办理付款手续,同时将提交人力资源部按ER

2、P流程管理规定进行处罚。2、各仓库保管员必须根据审核后的“发货单”发货,发货单各联必须由相关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发货人(保管员)、签收人(承运司机姓名、联系电话、车号等)、制单人(系统自带)、审核人(系统自带),(系统掉线的时候,可以开具手工的发货单进行签字确认)。各营业点的现金零售发货单各联:收款人签字、发货人(保管员)签字、签收人签字。以上签字人缺一不可,否则所有后果由指定人负责。第1、2点规定的指定人:柳江仓库:仓库内勤;航一门面:营业员;柳邕门面:营业员;分公司:销售内勤;如各部门指定负责人请假,由值班人负责监督值班当日的单据、报表的收集及签字手续。如未按照要求收集、签字

3、的,每次处罚5元。3、直拨业务的流程:直拨销售是指从厂家直接发货给客户的销售业务。销售业务员与采购员沟通直拨采购事宜,采购什么货,从哪个供应商发货给哪个客户等。流程:采购内勤录入“采购订单”——公司领导在系统内审批——根据客户的收货确认函生成“采购入库单”,选择“直拨仓库”并审核,打印三联分别交给采购、财务、销售——复印客户确认函并提交给销售内勤根据销售订单选择“直拨仓库”生成“发货单”并审核,立即生成“销售出库单”并审核,打印“发货单”三联及客户收货确认函分别交给财务、销售、采购。广西长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办公室2009年6月6日附各部门责任人名单:一、销售部:内勤报单员;二、

4、南宁分公司:叶长胜;三、玉林分公司:内勤;四、河池分公司:蔡小清;五、桂林分公司:宁镇;六、采购部:覃善玲;七、柳江仓库:许春梅;八、航一仓库:李冬媚;九、柳邕门面:江玉圆。以上人员如果请假、休息,责任由接替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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