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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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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建筑造价管理发展趋势 【摘要】建筑工程造价是进行建筑工程建设所需要消耗的费用,建筑造价管理就是对建筑筹建到竣工全过程中由于建筑建设、安装工程、材料消耗、设备消耗、人力使用、缴纳税金等等费用进行管理与控制。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来说,建筑造价管理保证了建筑成本符合建筑成本预算,保障了建筑投资收益。建筑造价管理的发展是在建筑工程需求之上,为提高建筑成本管控而发展起来的。通过加强建筑造价管理,提升了建筑工程管理水平,对建筑工程发展也具有积极意义。本文对建筑造价管理的发展趋势进行简单探讨。【关键词】建筑造价造价管理造价发展趋势建筑成本建筑管理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
2、识码:A文章编号:一.引言7工程造价管理是在16世纪时期为满足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在共同劳动规模扩大,劳动分工和协作出现精细而又复杂,迫切要求对工程建设的消耗进行测量与评估的情况下产生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立足于工程造价之上,结合建筑工程建设情况而形成的,是新技术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建筑造价管理实现了项目管理的目标,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本文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进行分析,通过对建筑造价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探讨,研究工程造价管理对建筑项目的应用。二.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历史。我国的工程造价大致经过了四个阶段的历史演变。第一阶段,从建国初期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19
3、50~1957)属于无统一预算定额与单价情况下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这一时期工程造价的确定主要是按设计图计算工程量。当时没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只是有估价员根据企业的积累资料和本人的工作经验,结合市场行情进行工程报价,经过和业主进行双方洽谈,达成的最终工程造价。第二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1958~1966)是概预算定额管理逐渐被削弱的阶段,由于受“左”的错误指导思想的影响,概预算与定额管理权限全部下放,造成后各级基层管理机构的概预算部门被精简,设计单位概预算人员减少,概预算控制投资阶段被削弱。第三阶段,1967~1976年,概预算定额管理工
4、作遭到严重破坏的阶段。概预算和定额管理机构被撤销,预算人员改行,大量基础资料被销毁,定额被说成是“管、卡、压”的工具,造成设计无概算、施工无预算、竣工无决算7第四阶段,1977~20世纪90年代初,是造价机构管理工作整顿和发展的时期。国家恢复重建造价管理机构,成立基本建设标准定额局,规划建设管理发展文件,颁布几十项预算定额,概算定额,估算定额。1900年成立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推动建筑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三.建筑造价管理的现状。1.发展现状。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到目前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实施,这段时间造价管理沿袭了以前的造价管理方法,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
5、场经济的发展做到与国际接轨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国家建设部对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模式提出了“控制量,放开价,引入竞争”的基本改革思路。各地在编制新预算定额的基础上,明确规定预算定额单价中的材料、人工、机械价格均作为编制期的基期价,并定期发布市场价格信息进行动态知道,在规定的幅度内予以调整;同时在引入竞争机制方面做了新的尝试,建筑产品价格从根据国家预算定额、计划价格的计价模式,逐步走向根据国家预算定额、物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指导价,并受承包合同条件制约的计价模式。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一批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对规范建筑产品的市场管理,促进建筑业
6、的改革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由于更多地融入了市场对行业的影响因素,计价方式也由政府决定造价转变为政府指导造价,造价管理方式进行了转变。2.存在的问题。7我国的建筑造价管理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说来还存在以下问题:(1)工程造价管理的上行法律缺失。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均停留在部门规章阶段,多以部令和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建筑法等对工程造价管理几乎没有实质性的条款,工程造价的管理缺乏上行法律、法规。工程价格管理的规章制度层次不高、可操控性不强,缺乏系统性。同时在贯彻和落实中,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在实际处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被扭曲、串标、议标
7、的现象较为严重。(2)工程交易和计价不规范,缺乏监督与惩治手段。目前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的不规范主要有:阴阳合同、高价围标与结算、低价中标、多层转包、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工程纠纷显著增多,这些问题大多与工程造价直接相关。(3)国有投资项目(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不规范、资金不到位、并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责任追究,起了极大的反面作用。主要变现包括:不履行法定的建设程序、不履行法定的招标程序、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及拖欠工程款、压缩工期现象严重、注重政绩和形象工程、贪腐问题突出。7(4)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单位诚信体系不健全,执业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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