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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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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究我国刑事裁量权前景规制 摘要刑事裁量权是指刑事司法机关及其成员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根据法律的授权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择项中进行斟酌并作出合理决定的权力。鉴于我国目前的特定现实,应当限制法官在证据与程序方面的裁量权,增加证据规则,制定量刑指南和推行数学量刑方法,通过立法确定法官对判决理由的充分阐释义务,进而限制法官的刑罚裁量权。试图从刑事裁量权的内涵、特征、类型、原则及我国刑事裁量权的立法配置和运作现状,进而为我国刑事裁量权未来的走向提出几点建议。关键词刑事裁量权法官裁量权检察裁量权警察裁量权一、我国刑事裁量权的内涵(一)刑事裁量权的概念从文献考
2、察的视角来看,不难看出无论是裁量权还是刑事裁量权,都是相当混乱的用语。笔者认为,刑事裁量权是指刑事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法律的授权与案件的具体情况,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择项中进行斟酌,并作出合理决定的权力。该权力不可以超越法律原则、政策,是一个相对权,不是绝对权,而且贯穿于刑事司法的全过程。(二)刑事裁量权的特征111.不可或缺性法律的规定不能精密到不需要任何解释、涵盖一切可能出现的情况的,法律必然给实施这部法律的人留着一种有限的自主权。正如美国著名学者波斯纳所说:“自由国家从来都是某种规则和裁量权的混合。”2.个案处理性刑事裁量权是针对个案中的某一个具体事
3、项所使用的,即裁量权所解决的无论是实体问题还是程序问题,都是针对个案中出现的问题。裁量权所指向的事情的处理,并没有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依据或者存在法律漏洞。3.司法意志性司法人员裁量时是以司法意志而不是个人意志进行的。美国法官Marshal曾说过,当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它是法律意义上的裁量。裁量的行使是为了分辨法律所规定的方向,方向一旦辨别后法官就有义务遵从此方向,所以司法裁量权的行使,并不是用以表现法官的意愿,而是为了表现法律的意愿。(三)刑事裁量权的类型11根据刑事裁量权的演进轨迹,可以将刑事裁量权分为三种模式:古代大陆法系国家的绝对自由裁量权、近代大陆法系
4、国家的绝对严格规则裁量权和刑事裁量的近现代折中模式。所谓绝对自由裁量是指法官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不受任何的约束,完全凭法官的意志裁量,法官对刑事案件享有绝对自由裁量的权力,它适用于成文法产生之前的古代大陆法系国家。绝对严格规则裁量权,是指在刑事司法中不允许介入任何人的因素,法官们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定罪量刑,它适用于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后的欧洲国家。这个类型表现在刑法上就是绝对的罪刑法定主义。近现代的刑事裁量折中模式兼容了绝对裁量权与绝对严格规则裁量权两种模式。依据刑事裁量权的基准,可以将裁量权分为自由行裁量权和政策性裁量权。自由行裁量权是裁量者在没有外在压力的情况下,完全根据
5、自己对正义、法律等问题的认识和把握进行裁量的权力。这种裁量权的行使往往能够使个案的处理结论适合于该案的具体事实,缓解法律规则的严格性和机械性。政策性裁量权是用以实现特定公共政策的裁量。从政策的目的看,既包括以犯罪的控制和预防为主要目的的刑事政策,又包括以社会管理、经济发展为主要目的的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四)刑事裁量权的原则所谓刑事裁量权的原则是指司法人员在刑事裁量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它贯穿于刑事裁量活动的全过程。本文认为,刑事裁量权的行使必须遵循以下几项原则:1.合法原则11合法原则,又称法律保留原则,是立法对国家机关的刑事追诉、审判和执行活动加以限制和约束,来
6、达到保障人权的目的。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必须要遵循合法性原则,依法从事刑事追诉和定罪活动。另外,笔者认为,在刑事诉讼领域内,特别要注意以下五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疑罪从无原则、证据裁判原则。刑事裁判遵循合法性原则是对司法人员职业素质最基本的要求。然而,虽然合法性原则既适用于刑法又适用于刑事诉讼法,但他们的适用的严厉程度不同。刑法大多不利于被告人,因而应当加以严格解释,并且没有溯及力;刑事诉讼法原则上是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所以可以溯及适用。2.比例原则11比例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行使公权力的一种基本原则。刑事裁量权属于公权力,自然应当遵
7、循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本身包括三个次要概念,即妥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均衡原则。妥当性原则是指一个法律的手段可以达到目的。所以,仅就侵犯人民权利的法律来说,如果立法者规定的限制性条款根本无法达到立法的目的,便可称为手段的不妥当。妥当原则不仅要求手段的有效性,更要求手段与目的有必然的联系。必要性原则是指在不违背该法律所追求的目的的前提下,立法者尽量选择对人民权利侵犯最轻的方法,因而又称为尽可能最小侵害原则。均衡原则,是当一个措施虽然是某一个目的所必要的,但不可以对人民加以过多的负担,不得和所追求的目的失去比例。3.平等原则法律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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