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机制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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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机制构建  摘要:金融对现代农业发展有重要的支撑作用,防范金融风险是现代金融业的重要职责。随着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金融风险也不断加大。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内因,也有外因。因此,建立内控机制、外部监管、信用保证和法律规范等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可以有效抑制和化解金融风险。关键词:农村合作金融;金融风险;防范机制中图分类号:F830.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2674(2013)05-081-04一、问题的提出金融风险(FinancialRisk)是指经济环境、金融条件的变化给金融参与者造成的收益或损失的不确定性

2、。金融风险分为市场风险(Marketrisk)、信用风险(Creditrisk)、流动性风险(Liquidityrisk)、经营风险(Operationalrisk)和法律风险(Legal9risk)。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运营情况都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是,伴随着农村合作金融的快速发展,大量的金融风险也悄然而生。2007年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共发生各类案件237件,涉案金额6.7亿元。其中,百万元以上的68件,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百万元以上案件的53%,涉案金额5.9亿元。农村合作金融风险来自经营过程的各个环节,依照来源的不同大致可以归纳为:服务对

3、象风险、外部经营环境变化风险和源于自身缺陷的内部风险。来自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对象的风险主要是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由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主要是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源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身的内部风险主要是经营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其中经营风险最为严重。2007年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生的各类案件中经营风险方面的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分别占到案件总数和涉案总额的70%以上。因此,如何在充分利用金融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同时,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已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二、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的成因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的形成,既有农业产业特殊性的原因,也有金融业自身的原因,还

4、有相关政策的原因。19农业的高风险性强化了金融风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主要是支持农业经济发展的资金需要。农户获得贷款后大多把资金投入到种植业、养殖业和畜产品生产等农业经济中。农业本身是高风险弱质产业,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传统的农业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每一个环节都面临着多重风险。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普通农户的生产仍处在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模式,普遍存在生产规模小、边际收益低、生产成本高的情况,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影响非常大,在生产过程中一旦遇到自然灾害或病虫灾害,就会导致收益减少甚至绝收的经营风险。如表1所示,中国是自然

5、灾害多发的国家,每年受灾面积达到总播种面积的1/3,其中成灾面积占了一半,这就决定了农业高风险的行业特点。与此同时,农业在市场竞争中也属于弱势产业。农产品市场的供给弹性大、需求弹性小,根据“蛛网理论”,农业生产极易出现供求失衡和价格波动。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者很难对市场供求信息有足够的了解,对信息的加工大多具有滞后效应,极易出现价格的大幅波动,收益很不稳定。这些风险会通过信贷关系和资金流动传递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而且在相邻的区域内,农户经营的农产品趋同度高,对资金的需求也具有相似性,一旦遇到市场价格下跌,将会出现规模性的逾期贷款,这更加剧了农村合作金融机29内控机制不完

6、善导致机构运作不规范。首先,产权治理结构不完善。目前中国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基本都有理事会、监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机构设置,但其职能却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社员代表大会形同虚设;理事会实质上为地方政府行政任命而不是真正由会员选举产生;监事会级别低于理事会和经理层,不能起到有效监管和约束的作用。“三会”的形同虚设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没有形成内部制衡机制,不利于防范经营风险。其次,没有有效的激励机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管理层和部分业务人员的薪酬和升迁与经营业绩不挂钩,导致他们在业务操作中只关心自身的利益而不在乎金融机构的损失,对融资对象的资格审查、资金使用途径和使用结果、资金回收等环

7、节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出现严重的“内部人”控制和寻租现象,加剧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3外部监管缺位容易加大风险。从制度上讲,虽然2003年银监会成立以后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但由于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一直规模较小且分散,银监会作为监管主体,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忽视了合作金融的特殊性,仍以商业银行的监管标准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而且由于监管人员和监管手段的不足,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多为突击式的现场检查,监管频率和深度十分有限,与现代意义上的风险监管要求相去甚远。中国现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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