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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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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226533141作用: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分类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用合同3、全日制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4、书面劳动合同、口头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第三节劳动合同的效力无效劳动合同:当事人无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违反法
2、律、行政法规强行性规范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第四节劳动合同的内容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约定条款:试用期服务期竞业限制第五节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和终止一、履行实际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合作履行原则二、变更协商一致三、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
3、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节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过错性解雇(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4、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非过错性解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
5、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
6、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4)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
7、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一)
8、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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