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9393585
大小:78.5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20-05-29
《海商法复习资料.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那些船舶属于我国海商法的调整范围(aXA50总吨海上机动船舶B军舰C政府公务船舶D15总吨海上非机动船舶2.下列不属于船舶担保物权的是(c)□A船舶优先权B船舶抵押权C船舶所有权D船舶留置权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船舶登记条例》,船舶登记主要有(ABCDEXA船舶所有权登记B船舶抵押权登记C光船租赁登记D船舶变更登记E船舶注销登记2.船舶所有权的范围包括(ABC*A船体B船舶设备C船舶属具D船上的粮食E船上的伙食3.关于船舶物权的国际公约有(ABCA《1962年统一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某些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B《1967年统一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若
2、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C(1993年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国际公约》D《船舶所有权国际公约》E《船舶抵押权国际公约》4.有权设定船舶抵押权的是(ADE)□A船舶所有人B船东雇佣人C船长D船东代理人E船舶共有人三、名词解释1.船舶2.船舶国籍3.船舶所有权4.船舶优先权:海事请求人依照法律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5.船舶抵押权:船舶抵押权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6.船舶留置权:船舶留置权是制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
3、行合同时,可以留之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7.船员:船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所有任职人员;狭义的船员则不包括船长,仅指与船舶所有人签订船员雇佣协议的人。1.构成我国海商法上的船舶必须具备那些要件?(1)它必须是拥有航行设备的建造物,即必须具备船舶的共同属性。(2)它必须能供航行之用,以移动为目的。(3)船舶只有在海上及与海相通的水面或水中航行的,才能受海商法调整。(4)船舶必须是海上移动式装置,具有一定的构造,具备浮性。3.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能够享受船舶优先权的债权有哪些?(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
4、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的给付请求。(2)在船舶管理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不包括使用服务费如装卸费等。(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包括救助报酬和特别补偿。(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4.船长的职能有哪些?船长的职能有:管理和驾驶职能;保卫安全职能;紧急处置职能;公证职能;代理职能;制作法律文书的职能。五、论述题1.试论述船舶优先权的特征2.试论述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的区别1.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
5、依照法律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优先权是海商法所特有的一种制度。主要有以下特征:(1)船舶优先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而并非出于当事人的约定。在诸多的海事请求权中居于优先受偿的地位。(2)船舶优先权是一种特许的请求权或称为保证权,船舶优先权依附于船舶之上,即使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船舶优先权仍可针对该船舶执行。(3)船舶优先权依附于海上财产,在合理的时间内,不会因所有权发生变化而消失,除非所有权的变化是由于法院行使管辖权将船舶强制出售而引起。(4)船舶优先权无条件地随海上财产而转移,不论谁占有该财产,
6、船舶优先权都将随物转移。(5)船舶优先权的效力不需要登记,也不以占有为依据,一般是由法院予以执行的,无论船舶所有人或登记是否发生变更,船舶优先权都随船舶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但是船舶优先权有一定的时效,逾期的船舶优先权即成为一般的海事请求权。1.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和船舶抵押权这三种担保物权都是设置于作为债务人的船舶所有人的船舶之上的,即其标的均为船舶。它们都具有优先于一般债权的受偿权。尽管它们具有一些共性,但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1)权利的产生不同。船舶优先权和船舶留置权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它们都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船舶抵押权是因当事人签订船舶抵押合同而产生的,它
7、是一种约定担保物权。(2)效力的产生不同。船舶优先权效力的产生并不需要实施任何行为;船舶留置权效力的产生必须占有船舶;而船舶抵押权的效力则产生于登记。(3)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同。船舶优先权和船舶抵押权的债权人行使其权利时必须通过法院扣押有关船舶,责令有关债务人提供担保,或强制拍卖该船舶来实现自己的权利;而船舶留置权人行使其权利时则只须留置所占有的船舶即可,不需要申请法院予以扣押。(4)担保的债权不同。船舶优先权担保的是诸如船员工资、人身伤亡、港口规费、救助报酬和因侵权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等债权;船舶留置权担保的是造船人、修船人、救助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