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健环节食品加工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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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健环节食品加工规程一、采购验收要求(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三)采购需冷藏或冷冻的食品时,应冷链运输。(四)出库时应做好记录。二、粗加工与切配要求(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二)食

2、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六)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七)加工用工具及容器应符合本规范第十七条第十五项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三、烹饪要求(一)烹饪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

3、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饪加工。(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冷却应在清洁操作区进行,并标注加工时间等。(六)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七)菜品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不得回收后再使用。四、备餐及供餐要求(一)在备餐专间内操作。(二)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

4、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四)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五、凉菜配制要求(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二)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专间内操作人员应符合本规范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要求。(三)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

5、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四)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五)供配制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干净的,不得带入凉菜间。(六)制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要加热的应按照本规范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进行再加热。(七)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六、生食海产品加工要求(一)用于加工的生食海产品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二)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

6、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三)从事生食海产品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佩戴口罩。(四)用于生食海产品加工的工具、容器应专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五)加工操作时应避免生食海产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污染。(六)加工后的生食海产品应当放置在密闭容器内冷藏保存,或者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七)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时,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七、饮料现榨及水果拼盘制作要求(一)从事饮料现榨和水果拼盘制作的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佩戴口罩。(二)用于饮料现榨及水果

7、拼盘制作的设备、工具、容器应专用。每餐次使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三)用于饮料现榨和水果拼盘制作的蔬菜、水果应新鲜,未经清洗处理干净的不得使用。(四)用于制作现榨饮料、食用冰等食品的水,应为通过符合相关规定的净水设备处理后或煮沸冷却后的饮用水。(五)制作现榨饮料不得掺杂、掺假及使用非食用物质。(六)制作的现榨饮料和水果拼盘当餐不能用完的,应妥善处理,不得重复利用。八、面点制作要求(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二)需进行热加工的应按本规范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要求进

8、行操作。(三)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藏或冷冻,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四)奶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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