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8419804
大小:38.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20-05-12
《学分互认(转专业学分互认).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学分互认(非转专业学分互认)1.学分互认范围:(1)校内转(跨)专业修读的课程。(2)校(境或国)外修读的课程、实习或实践活动。(3)CET4、雅思、托福、专业英语考试作为学位英语成绩。(4)各类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课程。(5)学生自主发展课堂的课程。2.学分互认的原则(1)申请认定专业课或通识必修课,其原课程的教学内容必须与认定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内容达到70%以上,学分相同或高于认定课程。(2)申请认定辅修课程,认定原则与(1)相同。(3)校(境或国)外修读的课程内容和学分数与本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差异较大,可申请认定为个性课程或通识选修课程。(4)跨专业修读的与本专
2、业教学计划无关的课程以及在本专业修读的其他方向的专业方向课程均认定为个性课程或通识选修课。(5)申请认定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课程的学分,其证书必须属于国家级机构颁发。(6)本校修读的通识选修课原则上不允许认定为专业课或通识必修课。(7)学分不能重复认定,课程及学分认定后原则上不得修改。3.学分互认办理程序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学部学生学分互认办理程序如下:学部审核认定通过后报学校教学运行中心备案,境外学分互认需在报送备案之前,需项目组织单位及国际事务办公室审核认定(国际交流合作处A308办公室)完成学分互认下载《北师大珠海分校学分互认审批表》
3、2份学生提供学分互认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或资格证书需加盖公章将表格及相关材料交至学部教务办公室审核(综合楼C201黄老师)下载《北师大珠海分校学分互认审批表》2份学生提供学分互认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或资格证书需加盖公章将表格及相关材料交至学部教务办公室审核(综合楼C201)4.附《北师大珠海分校学分互认审批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审批表姓名学号性别学院(部)专业年级国家/地区/学校项目名称已修读课程及学分认定课程及学分修读学年学期课程名称(中英)学分成绩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成绩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名称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成绩□雅思□托福分认定学位
4、英语成绩□合格□不合格校(境或国)外实习或实践学分的认定实习或实践等活动项目名称认定实习/实践学分数认定实习/实践成绩(分)学生学院(部)意见:负责人签字(章):年月日项目组织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章):年月日国际事务办公室意见:负责人签字(章):年月日教务办公室意见:教务主任签字:年月日说明:1、成绩单、实习或实践材料、证书(复印件)等须同此表一并交教务办公室留存。2、学生跨学院(部)参加游学等项目,须有项目组织单位意见。3、学生赴境外学习或实践,须有国际事务办公室意见。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