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主体制度的发展(王利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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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民事主体制度的发展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传时间:2007-10-19民事主体主要包括公民、法人和合伙。在此我重点介绍公司和合伙形态的发展,即关于主体制度的发展。第一,从世界民事立法来看,现在呈现公司和合伙形态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和合伙的类型越来越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发展的趋势?根本的原因在于,不管是公司还是合伙,他们都是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的组织形式,本身就是一种投资的工具或者形式。企业的组织形式越多,意味着法律许可当事人选择的投资方式越多。就合伙来说,既有承担无限责

2、任合伙,又有有限责任合伙。有限责任合伙可以进一步区分成各种形态的合伙。这样,当事人在选择投资合伙形式的时候,就有更多的选择。所以,现在各国民事立法为了促进和鼓励投资,在企业的形态上越来越丰富。当然,尽管存在企业形态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但总体上来,企业形式原则上还是应该法定的,当事人不能随意地、任意地去创始企业形态。就公司形态来说,过去大陆法系国家普遍是不承认一人公司的。因为很多学者认为一人公司和独资企业很难区分。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要承担无限责任,但一人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可是一人公司又和独

3、资企业很难区分,如果投资者在一人公司情况下承担有限责任,会产生很多的问题,所以过去一直对这个问题是持非常谨慎的态度,限制当事人随意投资一人公司。如果出现了一人公司,有的国家法律规定应该解散。但是现在普遍都承认一人公司。立法也在逐步地完善。这就表明公司的形态,确实是多样化的。我们国家过去也是不承认一人公司的,公司法明确规定,必须是两人以上。但是这次公司法修改,也承认了一人公司。这是符合发展趋势的。对合伙也是这样。过去不承认法人作为合伙人,合伙主体只能限于自然人,只有自然人才能办合伙企业。这是因为如果法

4、人成为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责任,一旦资不抵债,会造成作为合伙人的公司财产不稳定,甚至可能要破产。所以很多国家都禁止法人作为合伙人,但是现在也逐步地放开了。过去不承认有限合伙,一讲合伙就认为必须承担无限责任。但后来美国产生了有限合伙,这个经验逐步被大陆法系国家所吸收,感觉有限合伙有很多的优点。所以现在大陆法系国家都开始承认有限合伙,允许在一个合伙企业内部,既有无限责任合伙人,也有有限责任的合伙人。这就形成了所谓有限合伙。我们这次合伙企业法修改,就是适应这种发展趋势,承认了有限合伙,承认了法人作为合伙人,

5、当然在承认法人作为合伙人的前提下,又有一些限制,如国有企业等不能作为合伙人等等,但是总体上是承认了法人可以作为合伙人。第二,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出现了几个重要的发展趋势。首先,董事功能逐步强化。19世纪时,公司治理是以股东会为中心,公司的重大决策,都要经过股东会决定,以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是到了20世纪以后,由于公司越来越大,股权越来越分散,继续以股东会为中心实际上做不到,就逐步地出现了由股东会中心...主义转化为董事会中心主义。董事会的作用和职能逐步加强,这是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第一个变化。其

6、次,从公司内部的三权分立过渡到四权分立。有一种理论认为,公司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实际上就是把政治上的三权分立学说引入到公司治理,形成了所谓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权分立、三权制衡这样一种法人治理结构。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从20世纪以来,这种三权分立结构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个变化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表现在经理的地位在公司里越来越突出,经营管理者的职能大大强化。所以,现在讨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能仅仅从三权分立这个角度来考虑,还要增加经营管理者这样一个阶层。他们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因此,现在公司的治理结构

7、应该是一个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机构这四个机构合理分工、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相互制衡所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这是我们所要追求的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也是现代公司法的一个重要发展。我们这次公司法修改也非常重视这个发展趋势,既强化了经理的权限,同时也增加了经理的义务,规定经理应当赋有勤免的、忠实的义务,防止出现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对董事会制度也做了一些变化,特别是在我们中国董事长的职权的确太大,公司法修改也注意到这个问题,采取了一些措施,逐步地完善。再次,由单纯的内部董事、内部监事逐步向外部董事、外部

8、监事方向发展,从而使公司监督机制逐渐完善。19世纪时,公司董事、监事基本上来源于股东,很少有所谓股东之外的董事,甚至监事。但到20世纪在不断地变化,英美法逐步发展了独立董事制度,特别是美国法一向重视独立董事制度。2002年出现安然事件之后,美国专门通过一个法律,强调上市公司要有50%以上的董事是独立董事,甚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也要有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通过外部董事的加入,强化外部董事在公司里的作用,以严格限制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现代公司法遇到的一个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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