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民事责任及处理机制研究-论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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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第7期黑龙江高教研究No.7,2014总第243期HeilongjiangResearchesonHigherEducationSerialNo.243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民事责任及处理机制研究李景义(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40)摘要:目前,高校学生在校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逐渐增多,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对高校学生伤害事故进行准确的法律界定,在区分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不同类型、研究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剖析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实务中校方民事责任承担等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完善高

2、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机制的建议,对于及时解决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纠纷、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关键词: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民事责任;处理机制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3—2614(2014)07—0041—05近年来,由于高校学生伤害事故越来越多,由此而引发(二)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特点的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2004年的“马加爵杀人案”、2010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不同于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年李启明校园肇事案、2013年的某大学投毒案等,都曾经在在侵害对象、损害时间、损害地点、损害结果等方面,均

3、呈现高校掀起轩然大波。面对层出不穷的学生伤害事故,高校常出不同于普通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特有属性与特点:常表现得不知所措,往往选择通:过一定的经济补偿来息事宁1.侵害对象的特定性人。这就使高校陷人一种“尴尬境地”,高校责任也从承担直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主体可以是任何自然接责任向承担间接责任延伸,从:不应承担责任向承担责任泛人。而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受伤害的一方必须是高校在校学化。目前,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实务中,有加重高校责任的生。首先,受害主体必须隶属于高校,中小学校均不涉及高趋势。因此,从法律的视角探析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

4、中的民校学生伤害事故的问题。其次,受害主体必须是学生。无论事法律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处理机制,对维护高校及学生是高校教师、工勤人员还是其他社会主体,均不能成为高校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学生伤害事故的侵害对象。因此,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的侵害对象,限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一、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界定2.损害时间的特定性(一)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概念根据《办法》第二条规定,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应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02年出台的《学生伤害事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和参加学校组织活动期间的伤害事故。故处理办法》(以

5、下简称《办法》)是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处如果高校学生在非学习期间、非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比如,学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基本法律依据。《办法》第二条对学生伤生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无论是害事故的概念做出界定。根据《办法》规定,高校学生伤害自行滞留学校、自行到校还是在校园外发生的事故,或者学事故应具有以下条件:一是事故发生于学校实施的教学活动生擅自参加校外单位组织的活动,均不属于学生伤害事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或者事故发生在学校负有管理责3.损害地点的特定性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二是事故

6、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地点限于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造成在学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据此,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应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也就是说,事故界定为:发生于高校教育教学活动或者高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发生地点必须是高校负有管理责任的地点。既包括高校校中,或者发生在高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园、课堂、操场、实验室、运动场、宿舍等校内场所,也包括学施内,造成在校大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场所,如社会实践基地、实习基地等对学收稿日期:2014—05—10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高

7、等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实务及对策研究”(编号:12YJA820035J阶段性成果;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等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基本理论研究”(编号:12514024)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李景义,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民商法。42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民事责任及处理机制研究生负有教育、管理、指导、保护等职责的地域范围内。学生在的活动中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伤害事故,或者学生自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等。行外出,或者

8、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学校期间发生的事故以及其4.混合责任事故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事故均不属于学生伤害事《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确立了相关责任主体承担学生伤故。害事故责任的条件@。即学生伤害事故责任人的行为与损4.损害结果的特定性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是责任人承担学生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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