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微调机制研究(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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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责任微调机制研究(中)论文二、民事责任微调系统及其主要微调方法民事责任微调系统是民事责任微调机制中的工作系统,是执行和实现责任微调的民事法律调整体系与职能机构。与民事责任法律调整的三大环节或阶段相匹配,民事责任微调机制由归责微调系统、定责微调系统和担责微调系统构成。三大责任微调系统根据不同分工,依据一般微调原理和基本法理,运用各种不同或相同的方法与形式,对民事责任的归责、定责和承担进行法律再调整,在责任调整的不同环节或阶段发挥着微调的功能与作用。(一)归责微调系统及其主要微调方法归责微调系统是指在民事责任的归责

2、环节中对责任的有无或责任性质进行再调整的民事法律制度与规定。归责并非民法的专属概念,法学界对归责的概念历来有不同的认识与表述。但从实质上看,“归责..,顾名思义,是指责任的归属,即应由谁来承担责任”。1因此,民事责任的归责系统包括归责微调系统在法律调整中承担的职责就是解决当事人有无特定民事责任和承担何种性质的民事责任的问题。民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民法是以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作为民事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它们是确定特定民事责任的一般法律调整方法与手段,而民事责任的构成条件(包括一般构成条件和特殊构

3、成条件)则是进行民事责任归责的理论基础。从理论上考察,依一般归责原则对民事法律关系进行法律调整是存在着一定局限性的,其主要表现是三大归责原则并没有涵盖所有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原因是,三大归责原则并非是衔接紧密并覆盖所有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而且它们在适用上还有各自不同的条件与要求,必须依赖其他特别的归责方法才能满足民事责任的归责要求。另外,民事责任构成条件诸因素的制约,也导致民法对很多民事法律争议难以做到一次性归责到位。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对那些虽经初步归责但仍存在进一步法律调整必要的责任进行再调整,如进行责任修正

4、和责任补充等,即归责微调。考察我国相关民事立法,归责微调的主要方法有:1、责任排除。责任排除是指在依一般法律调整进行的归责中,法律根据特定的原因或条件将某些民事责任加以排除,即不归责。广义的责任排除还包括对责任性质的排除,如《物权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的连带责任排除。责归责排除是一种归责限制措施,目的在于保证一般归责的准确性,避免将那些与一般归责理念不相符合甚至相悖的行为纳入归责的范围。归责排除是我国民法广泛采用的一种归责微调方法,在各种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很常见。责任排除的主要法定事由有:(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

5、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各国民事立法普遍将不可抗力作为责任排除法定事由,是由于人类个体没有与自然抗衡的能力,排除自然力对民事法律关系的不当干扰才可能进行公正的法律调整;(2)受害人故意自损。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求行为人具有过错。当事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时,足以证明行为人无过错,依一般法理应由受害人自行承担损害结果。依法排除受害人故意自损所产生的民事责任,是对相对当事人的必要法律

6、保护,是符合公平原则的;(3)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种责任微调的产生是基于这样的原因:保护被保险人的人身权利和保险人的财产权益,避免投保人、受益人钻法律空子损害他人合法权益;(4)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是订立保

7、险合同的基础条件,投保人故意不履行这种义务会导致保险合同被解除。法条进行责任微调的原因是保险合同已被解除,保险责任的合同基础已不存在;(5)无重大过失的无偿行为引起损害。如《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诸如此类的规定,还有《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和《解释》涉及到无偿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责任规定等。对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进行区别性法律调整,是民法的公正性要求,符合权利

8、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无偿行为从本质上说是一种道德行为,因无利益,行为人本可不为,但往往出于道德而为之。各种道德行为历来为法律倡导和鼓励。故将无重大过失的无偿行为引起的损害排除在归责之外,既是对特定当事人权益的保护,也是对无偿行为的褒奖。反之,如果法律调整不作相应微调,势必会影响到无偿行为的提倡。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责任微调是有条件的,即要求行为人对损害的产生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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