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和体系:美国推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doc

制度和体系:美国推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doc

ID:58291480

大小:23.5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20-04-13

制度和体系:美国推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doc_第1页
制度和体系:美国推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doc_第2页
制度和体系:美国推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doc_第3页
制度和体系:美国推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doc_第4页
制度和体系:美国推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制度和体系:美国推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制度和体系:美国推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中科院广州分院院省合作协调委员会)  择要:本文对美国在推动技术转移弄口成果转化方面的做法从其所建立的法律制度体系、所建立的各种平台和采取的政策进行了分析,指出美国所建立的科技园、孵化器和创业投资市场在技术成果转化链条上所起的重要作用。最后,针对我国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所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几点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制度和政策模式和机制制度和体系:美国推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中科院广州分院院省合作协调委员会)  择要:本文对美国在推动技术转移弄口成果转化方面的做法从其所建立的法律制度体系、所建立的各种平台和采取的政策进行了分析

2、,指出美国所建立的科技园、孵化器和创业投资市场在技术成果转化链条上所起的重要作用。最后,针对我国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所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几点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制度和政策模式和机制制度和体系:美国推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中科院广州分院院省合作协调委员会)  择要:本文对美国在推动技术转移弄口成果转化方面的做法从其所建立的法律制度体系、所建立的各种平台和采取的政策进行了分析,指出美国所建立的科技园、孵化器和创业投资市场在技术成果转化链条上所起的重要作用。最后,针对我国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所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几点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制度和政策

3、模式和机制制度和体系:美国推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中科院广州分院院省合作协调委员会)  择要:本文对美国在推动技术转移弄口成果转化方面的做法从其所建立的法律制度体系、所建立的各种平台和采取的政策进行了分析,指出美国所建立的科技园、孵化器和创业投资市场在技术成果转化链条上所起的重要作用。最后,针对我国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所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几点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制度和政策模式和机制  自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世界科技、经济的中心从欧洲转到美国以来,美国一直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引擎,引领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逾七十年之久而仍执世界科技经济发展之牛耳,其他国家难以超越,即使

4、在金融危机爆发的今天,其制度所具有的修复能力使其继续保持无可挑战的超级大国地位,在可预见的将来,似乎也看不到世界科技经济中心新一轮转移的迹象,美国必有其深刻的原因。美国的科学、技术、产业到市场的商品化之间,既有市场经济“无形之手”的调节作用,更有科技产业制度的恰当安排,以及国家基础性法理制度的各项设计。美国的科技管理体制大致经历了二战前的自由发展时期(1940年前)、1940年至1970年因国际政治环境所推行的以军事为主要目的的研发体系、1970年至1988年的转型时期和1988年以来以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为主要目标制订科技政策的几个阶段。本文将集中在科学,主要是技术与产业的关系,聚焦美

5、国政府在推动技术向产业转移和扩散方面162项制度设计,尝试做一番考察和探微。  一、法律上的制度支持  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美国的制造业逐渐被日本、欧洲以及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所赶上,科技对经济的支持受困于其专利所属权(联邦政府资助项目的成果所有权归联邦政府)及多达24种缺乏一致性的专利授权政策而难以向企业迅速的转化,1980年由联邦政府享有所有权的专利技术大约有2.8万项,其中不到5%被商业开发。当美国政府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时,遂从1980年开始,从法制化国家的根基着手,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技术转移专利成果转化的法律,在国家制度的层面上支持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  《杜拜法》(1980)

6、规定,大学、非营利机构和小企业在联邦政府经费资助下所获得的成果的所有权归其自己,并可以向产业界转让。《史蒂文森.怀德勒技术创新法》(1980)主要是促进联邦实验室将其技术向产业界转移,要求联邦实验室将其预算的0.5%(后修订为充足的经费)用于支持技术转移活动。《小企业创新法》(1982)设立了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对小企业的研发提供支持。《国家合作研究法》(1984)允许两家以上的公司不受《反托拉斯法》的限制共同研发,并因此组建了若干个技术转移联盟。《商标明确法》(1984)对《杜拜法》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正。《联邦政府转移法》(1986)对《史蒂文森.怀德勒技术创新法》进行了修订,规定技

7、术转让工作是研究人员的职责,将对技术转让进行绩效考核,支持国家实验室与大学、企业联合开展研发。联合研发的企业也共同拥有成果权,但是,如果企业迟迟不能将此成果进行转化,政府将有权将此成果收回转让给有能力的企业进行产业化。{(12591号总统令》(1987)要求联邦实验室和政府通过加强技术转让支持大学和企业。《综合贸易与技术竞争法》(1988)授权商务部资助成立地方制造技术转让中心,加强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的技术转让职能,组织研究机构与企业共同实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