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办法.精讲.doc

专业(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办法.精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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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我院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拔、培养专业(学科)骨干教师,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的高素质的专业(学科)建设团队,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学科)骨干教师是学院专业建设的支撑,是教师队伍教学科研的核心力量,代表着学院的办学实力、水平。认真做好选拨认定和管理工作,不仅是学院示范校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关系到学院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第三条专业(学科)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原则上为我院直接从事一线教学和教

2、学管理人员。其评选认定和管理工作在学院直接领导下,由院人事处、教务处结合各系具体组织实施(骨干教师申报和评选名额:申报18%,评选15%)。第四条专业(学科)骨干教师每届任期三年,不实行终身制。第二章评选认定条件第五条专业(学科)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基本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开拓、进取和创新精神。2、在本专业(学科)领域有较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专业操作技能;在专业(学科)建设中起支撑作用;能较准确地把握本专业(学科)的发展动态,具有带领和组

3、织教师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的能力。3、在职业教育教学岗位上有五年以上的教学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4、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高,能担任一体化教学或2门以上跨学科理论课教学任务,每学期上课时数:专任教师不少于240学时;兼课教师不少于60学时,教学效果好,受到同学和老师的好评。第六条专业(学科)骨干教师评选认定的必备条件专业(学科)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两条或以上必备条件1、近三年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2、有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论著1部或主编或参编的教

4、材(含校本教材)1部并在职业院校推广使用;3、每学期主持或参与并承担院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4、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成绩显著,近三年来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两次获得教学质量优秀奖。第三章评选认定程序第七条专业(学科)骨干教师候选人由各系负责推荐,被推荐人应填写《唐山劳动技师学院专业(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系对推荐申报表签署推荐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第八条组织人事处召集相关人员组成学院评审组对各系推荐的人选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初定人选。第九条组织人事处将初定人选简况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教职工意。第十条初定人选经院务会议

5、审核批准认定后,发文聘任。第四章职责和待遇第十一条职责(至少完成其中三项)1、协助专业(学科)带头人带领本专业(学科)团队,定期开展专业建设研讨(每学期二次)或教学研讨(每学期二次),确保专业建设的特色和不断创新;2、每学期指导并培养教学青年教师一名以上。3、每学期至少讲一次院级公开课或做一次学术报告;4、每学期在院刊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聘期内至少在国家(部)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级正式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市级以上教学科研评比中(优秀论文、教案、说课、课件等)有2项获奖。5、聘期内主持或参与完成院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2项。6、聘期内指导学生参

6、加省市技能竞赛获得优异成绩:市级至少获团体一等奖(或至少前三名次)、省级至少获团体三等奖(或至少有前六名次)。第十二条待遇1、被评为专业(学科)骨干教师者,由学院颁发《唐山劳动技师学院专业(学科)骨干教师》聘任证书;每年年终经考核合格,在考核评定方面适当给予侧重;2、优先参加相关学术机构和国内外各类学术会议;3、在教学科研立项、科研经费、进修提高等方面进行倾斜;4、作为评职、晋职、晋级的重要条件;5、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专业(学科)骨干教师、名师和特级教师的评选。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三条学院对专业(学科)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对专业(学科)

7、骨干教师建立业务档案,学院成立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实训处、教科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考核小组,每年年终对专业(学科)骨干教师进行一次专项考核和评议。第十四条专业(学科)骨干教师的考核采用定性与定量考核、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组织考察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内容主要为: 政治表现、教学工作、教研教改、教学科研成果以及履职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第十五条专业(学科)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专业(学科)骨干教师资格(收回聘书)和相关待遇: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2.在专业(学科)建设工作

8、中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3.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工作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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