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相隐”刑事立法化之倡导-论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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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亲相,刑事立法化之倡导申倩摘要“亲亲相隐”作为一项具有中华法系特色的法律制度,曾为历代法律所传承。然而,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亲亲相隐”制度在我固刑事立法中却销声臣迹了。重构索素相隐制度,对当代中国和谐社会的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在阐明“隶素相隐”制度合理性与要性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刑事立法引入“亲亲相隐”制度的构想。关键词索素相臆和谐社会合理性刑事立法化作者简介:申倩,西北政法大学。中图分类号:D9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7-233-02所谓“亲亲相隐’是指对于一定范围的血亲之间相互隐瞒罪即只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任何人都可以构成此罪,包括罪犯

2、的行的行为,不予制裁或减轻处罚的刑罚制度,这是礼法结合的重亲属。由此看出,包庇罪的规定无疑是强人所难的,法意与人情要表现。帅“亲亲相隐”作为一项法律原则,从古至今已经延续了的对立,根源在于刑事立法上出现了问题。所谓“法不强人所难,2000多年。本文旨在简述“亲亲相隐”的历史演变以及论述其合法律的强制性如果违背基本人伦道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则不可理性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关于刑事立法化的浅显的建议。.估量。一但值得欣慰的是,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中国“亲亲相隐”制度的历史演变最早提出“亲亲相隐的是主张“仁孝”的孔子,其提倡“父为18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

3、由不出庭作证的,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孔子认为父子相隐,有其伦理上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的正当性。然而,这一时期的“亲亲相隐”只存在于理论之中,真这确实是“亲亲相隐”制度我国程序法上的回归,亲属具有拒证正确立“亲亲相隐”制度是在西汉时期。“《汉书·宣帝纪》诏日:权,这不得不说是一大进步。但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有其局限‘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祸患,犹蒙死而存之。诚爱性,其一,亲属范围过窄,拒证权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这一诏令使孔子所提倡的亲属均不能享有此权利。其二,程序法与实体法的规定相脱离,

4、‘亲亲相隐’原则,真正在司法上得到落实和承认,是汉律引礼入即虽然亲属具有拒证权,但是仍免不了窝藏、包庇亲人触犯刑法法的一个重要的标志。旧自此,亲亲首匿思想成为正式的法律规而受到刑法制裁,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亲情与法律对峙的问题,范。应当从实体上入手,即从刑事立法化入手。“亲亲相隐制度刑事立法的完善是在隋唐时期。唐律继承三、“亲亲相隐”制度的理论分析汉律“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将亲亲相隐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唐律古语有云:“法者,缘于人情而制,非设罪以陷人也。”“亲亲规定。“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相隐”是人性之本,其作为法与普的统一,已经在中华法系流传了之兄弟及兄弟妻

5、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其小两千多年。它同任何事物一样,都具有两面性。“法理学者刘星功一下相隐,减凡人三等。呻可见唐律增加了“同居相隐不为罪”指出:今天,我们自然不会再去主张‘父子相隐瞒。0本文认为规定,凡属四世亲族,可以相互为隐,仅大功以上与小功以下适用对其合理性成分我们应该予以批判地吸收。有区别,此外,部曲与奴婢也可以为主隐。但是对于直接危及国(一)。亲亲相符合期待可能性理论家统治的重大犯罪,唐律禁止亲属间相互隐罪。该制度一直在封所谓“期待可能性,是期待合法行为之可能性的简称。是指在行为的当时,可以期待行为人能够做出合法行为的可能性。哪建专制法制建设中延续了几千年,

6、后代除了在适用范围上稍作修“如果没有期待可能性,即使行为人认识到其危害性事实,也不改,无一例外的继承了该制度。能强求其遵守法律,故不能进行责任非难。"@“法不强人所难”法二、当代中国“亲亲相隐”制度缺失与反思新中田成立之后,我国将国民党时期的‘六法全书》摒弃,于律在制定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到人性的一般弱点,否则法律的尊1997年制定了新的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亲亲相隐自然也惨遭严与信仰将荡然无存。“据武汉市公安局1997年对连续3年所抛弃。从实体法上看,根据我国‘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抓获的越狱犯进行调查,结果显示81.5%的逃犯被窝藏过。加亲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

7、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属窝藏属人之常情,不应被法律所非难,毕竟,真正懂得“大义一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而选择“灭亲”的人万不及一,“亲亲相隐”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就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知,该罪的罪名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于它与现代刑法理论中的期待可能性所反映的思想主旨是一233致的。居相为隐的观点,当代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若一旦有案件发生,(二)符合国际立法潮流会有碍于刑事侦查与打击犯罪,故同居相为隐不符合中国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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