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口规划管理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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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布单位】81910【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8-03-12【生效日期】1999-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珠海市人口规划管理条例(1998年3月12日珠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人口宏观管理,使人口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人口规划管理,是指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进行规划管理。第三条第三条人口规划管理,实行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分布、优化结构,归口管理、

2、提高素质的方针。第四条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常住和暂住人员,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五条第五条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是人口规划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人事、劳动、公安、计划生育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条例。第二章人口总量管理第六条第六条人口总量规模及其增长实行计划管理。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订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报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纳入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七条第七条人口总量计划管理的原则:(一)反映城市人

3、口发展的客观规律;(二)贯彻执行国家控制人口增长的政策,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保持人口合理规模;(三)人口增长必须建立在经济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以促进人民生活改善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四)提高人口素质,调整和优化人口结构(包括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年龄等结构),合理配置社会劳动力,使人口发展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五)适应本市城市特色、资源、社会承载能力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第八条第八条城市人口平均密度控制目标不得超过8000人/平方公里。第九条第九条人口总量计划主要包括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和人口自然增长计

4、划,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计划指标控制、政策控制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办法,保证计划的贯彻落实。第十条第十条人事、劳动、公安、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当按照下达的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进行人口管理,负责办理相关的招调、聘雇、入户及控制人口出生等业务。规划国土、城建、环保等部门应当将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依据。第十一条第十一条规划国土、城建、环保等部门应当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土地使用功能、居民住宅开发规模、住宅区人口密度等严格管理,使城市建设规模和布局与人口规模和分布相适应

5、。第三章常住人口机械增长管理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本市常住人口机械增长人数及分项指标实行指令性计划控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突破。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常住人口机械增长计划由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常住人口机械增长控制目标和人才需求量大小,编制全市常住人口机械增长的中长期规划和分县区、分部门的年度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印发《珠海市常住人口机械增长计划指标卡》。人事、劳动等审批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的政策和本市常住人口机械增长的规定,对本市常住人口机械增长严格管理,对有合法证件,能落实工作单

6、位、住房者可以在市下达的指令性计划指标内进行审批。第十四条第十四条人事、劳动等部门应当优先审批调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员、高级技师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本市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作;对要求调入本市的中专以下(不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一般干部、普通工种工人和中级以下(不含中级)技工应当从严审批。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人事部门负责执行本市调入干部的年度计划,按照调入干部指标和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各单位干部的调入手续。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劳动部门负责执行市外招调工人的年度计划;按市计划分配的劳动用工入户指标办理本市各单位的工人

7、及个体用工手续,并对全市的劳动用工实施监察。第十七条第十七条严格实行计划指标管理。各单位迁入外地人员,必须向人事、劳动等部门提出申请。市人事、劳动等部门应当按照人口发展年度计划会同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产业规划和申请单位的实际需要,下达入户指标。禁止私自招调未经批准和无入户指标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人口发展年度计划审批入户(含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婚迁、随迁、政策性照顾和购买商品楼宇的迁入等)。第十八条第十八条进入本市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本市的政策规定,并经过人事或者劳动等部门的考试或者实际工作水平的考核。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对本

8、市城镇农村富余劳动力,各县(区)、镇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培训,优先安排本市富余人员就业。第四章暂住人口机械增长管理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暂住人口增长人数应当与本市企业生产和社会生活需要相适应,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指导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包括暂住人口机械增长总量计划和暂住人口劳动力增长计划。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市计划行政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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