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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8-27
《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方案.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精品文档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方案为维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流转行为,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盘活土地资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土地收益,促进小城镇建设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国土资用发[XX]1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通过开展流转试点寻求盘活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有效途径,建立符合
2、农村特点和市场经济规律的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新机制,挖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潜力,满足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推进集约用地,促进全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与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相结合;(二)与鼓励土地整理和耕地占补平衡措施相结合;(三)与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相结合;(四)与建立鼓励集约用地的新机制相结合;(五)与支持小城镇发展相结合;(六)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七)与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相结合。-1-欢迎下载。精品文档二、试点目的通过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试点,
3、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贯彻《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各项制度的条件下,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条件和形式、管理方式和程序,以及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等,从而建立起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三、试点范围试点范围为渭滨、马泉、双照、马庄四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预留地范围内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四、试点内容(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经批准,可以采用转让、租赁、抵押或作价入股等多种形式进行流转。(二)集体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应当
4、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三)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应当签订流转合同,按规定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流转,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四)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按照"谁所有、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重点照顾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利益。-2-欢迎下载。精品文档(五)正确处理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产权关系,明确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各自的权能,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前提下,以市场配置决定权利主体和权力内容,并建立相应的土地登记制度。(六)允许分属不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进行
5、置换,以促进建设用地向小城镇集中和土地整理。五、实施步骤试点时间为三年(自本方案批准之日起),分为五个阶段。1、拟成立秦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何新来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副书记魏琦、主管副区长刘健但任,成员由农工部、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农林局、经济发展局、发展计划局、建设局、物价局、招商办、公安分局、监察局、区法院、金融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能:探索、研究、解决和完善有关重大事宜,具体组织、安排、指导、监督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有关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办公
6、地点设在区国土局。2、确定试点区域,制作相关文书资料。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确定试点区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和上报《流转试点方案》、《流转试点管理办法》-3-欢迎下载。精品文档等文书资料。3、宣传动员,培训骨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土地流转试点的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举办试点所在镇(办)、村、组干部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宣讲"一法两条例"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讲流转试点方案、试点管理办法等。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宣传材料,推进试点规范运行。4、实施启动,封闭运作。对试点镇(
7、办)企业进行登记,符合流转条件的,及时审批,办理手续,并核发《集体土地流转使用证》。按照流转试点方案和管理办法,严格要求,规范运行,有计划、有步骤的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5、总结经验,深入完善。根据试点镇实施情况,对方案进行适当调整,逐步完善,定期向市政府和市、省业务主管部门报告试点进展情况。试点结束后,就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情况向市政府及市、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写出专题报告。-4-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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