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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8-11
《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私募债券业务规则(试行).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私募债券业务规则(试行)1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私募债券业务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改革发展试点方案的批复》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齐鲁股交中心”)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私募债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
2、股份有限公司及经齐鲁股交中心认可的其他营利性法人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第三条发行人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私募债券,不得采用公开或变相公开方式。每支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第四条发行人应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制定偿债保障等投资者保护措施,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2发行人应当保证发行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五条为私募债券备案发行提供承销、审计、法律、受托管理等服务
3、的机构应取得相应会员资格。会员为私募债券相关业务提供承销及其他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第六条私募债券在齐鲁股交中心进行备案发行的,在发行前应当向齐鲁股交中心备案。齐鲁股交中心接受备案并不表示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第七条齐鲁股交中心为私募债券的备案、信息披露、登记托管及转让提供服务。第二章备案及发行第八条在齐鲁股交中心备案的私募债券,应
4、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及经齐鲁股交中心认可的其他营利性法人;(二)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三)发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四)发行人最近2年持续盈利,且发行人对还本付息3的资金安排有明确方案;(五)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特殊行业的发行人有限制性规定的,遵照其规定;(六)齐鲁股交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承销机构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及齐鲁股交中心的相关规定。第十条私募债券发行前,承销机构应当将发行材料
5、报送齐鲁股交中心备案。备案材料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私募债券备案申请及备案登记表;(二)发行人、承销机构、担保机构(若有)、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文件复印件;(三)发行人内设有权机构关于本次私募债券发行事项的决议;(四)私募债券承销协议;(五)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六)承销机构的尽职调查报告;(七)本次私募债券意向发售对象的情况;(八)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私募债券的意向发售对象不超过三人,且发行人与承销机构出具本次债券转让人数不超过三
6、人的承诺后,发行人可以免除提交本条材料);4(九)发行人经具有齐鲁股交中心会员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十)具有齐鲁股交中心会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私募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十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十二)私募债券发行增信措施涉及到的担保证明文件;(十三)齐鲁股交中心规定的其他文件。第十一条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二)发行人财务状况;(三)
7、本次私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包括私募债券名称、本次发行总额、期限、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四)承销机构及承销安排;(五)募集资金用途及私募债券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程序;(六)私募债券发行、转让范围及约束条件;(七)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八)偿债保障机制、股息分配政策、私募债券受托管理5及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投资者保护机制安排;(九)私募债券增信情况;(十)私募债券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的具体安排(若有);(十一)本次私募债券风险因素及免责提示;(十二)仲裁或
8、其他争议解决机制;(十三)发行人对本次私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合法合规、发行程序合规性的声明;(十四)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十五)其他重要事项。第十二条齐鲁股交中心对备案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备案材料完备的,齐鲁股交中心自接受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发行人取得《接受备案通知书》后,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发行,发行人可以分期发行。逾期未发行完毕的,应当重新备案。第十三条两个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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