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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29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编号(文号):_____________延中山大学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审批表特别提醒1.研究生院培养处每学年5月、11月受理延期答辩申请,其他月份不受理。2.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时间硕士生为5年,硕博连读生和博士生为7年(含休学)。3.办理延期毕业研究生,每学期初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到所在院系进行校务系统学籍注册。姓名性别学号导师院系专业手机研究生类别□博士生□学历教育硕士生(双证)□非学历教育硕士生(单证)培养类别(06级前,含06级)□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经费□其他()培养类别(06级后,不含06级)□非在职全日制□委托培养 □专项计划□其他()当前是否正在享受奖助□是 □
2、否 (此项选择只适用于06级后,不含06级的学生)个人申请注:申请延期截止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正常学习年限,即硕士生为5年,博士生为7年。每次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在学期间欠费(含学费、住宿费等)、申请学期未在校务系统注册者,不予批准。申请原因:在学期间是否已缴清所有费用:□是□否本学期是否已经在校务系统注册:□是□否申请延期至:20年□上半年□下半年申请人签名:年月日导师意见导师签名:年月日院系意见在学期间是否已缴清所有费用(含学费、住宿费等):□是□否本学期是否已经在校务系统注册:□是□否按照正常学制应答辩时间:年□上半年□下半年院系意见:同意延期至20年□上半
3、年□下半年答辩负责人签名:学院签章:年月日研究生院意见同意延期至20年□上半年□下半年答辩负责人签名:签章:年月日备注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研究生如需延长学习时间,需提交其定向或委托单位的同意证明。附件说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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