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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3-09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编号(文号):_____________延中山大学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审批表姓名性别学号导师院系专业手机研究生类别□博士生□学历教育硕士生(双证)□非学历教育硕士生(单证)培养类别□非在职全日制□委托培养□专项计划□其他()个人申请提醒:1.每次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学年。2.申请延期截止时间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在校最长学习时间,即硕士生最长为5学年(含休学),博士生最长为7学年(含休学)。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时间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学校将对其作退学处理。3.在学期间欠费的(含学费、住宿费等)、提出申请的学期未在校务系统进行学
2、籍注册者,不予批准。4.被批准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在延期期间,每学期初仍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到所在院系进行校务系统学籍注册。研究生超过注册规定期限(2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校将对其作退学处理。申请原因:在学期间是否已缴清所有费用:□是□否本学期是否已经在校务系统注册:□是□否本人已阅读并知晓以上提醒,此次申请延期至:20年□上半年□下半年申请人签名:年月日导师意见导师签名:年月日院系意见在学期间是否已缴清所有费用(含学费、住宿费等):□是□否本学期是否已经在校务系统注册:□是□否按照正常学制应答辩时间:年□上半年□下半年院系意见:同
3、意延期至20年□上半年□下半年答辩负责人签名:学院签章:年月日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意见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需办理此项手续负责人签名:签章:年月日办公地点:南校区:逸夫楼二楼(农业银行楼上)电话:84114118北校区:行政楼后座电话:87333085研究生院意见同意延期至20年□上半年□下半年答辩负责人签名:签章:年月日备注1.研究生院培养处每学年5月、11月受理延期答辩申请,其他月份不受理。编号(文号):_____________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研究生如需延长学习时间,需提交其定向或委托单位的同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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