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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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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公众参和问题探究 摘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推进应当是权力主体、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包括金融消费者)充分互动、共同努力的结果。本文从社会公众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中应当承担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为视角,在界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公众参与的概念的基础上,以湖北为例对公众参与的现状进行了述评,阐述了美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公众参与的做法,并对如何推进我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公众参与提出了建议。关键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公众参与;研究中图分类号:D92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31(2014)03-0057-03DOI:10.3969/j.issn.1003-9031.
2、2014.03.13一、问题的提出10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公众参和问题探究 摘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推进应当是权力主体、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包括金融消费者)充分互动、共同努力的结果。本文从社会公众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中应当承担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为视角,在界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公众参与的概念的基础上,以湖北为例对公众参与的现状进行了述评,阐述了美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公众参与的做法,并对如何推进我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公众参与提出了建议。关键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公众参与;研究中图分类号:D92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31(2014)03-0057-03DOI:10.396
3、9/j.issn.1003-9031.2014.03.13一、问题的提出10西方国家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反思后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是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是预防和化解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涉及的主体主要有三类:一是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效果直接影响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消费活动的信心以及参与度,最终影响金融机构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二是社会公众。社会公众是金融消费行为的重要一方,受自身知识、能力所限,往往在金融消费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是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所重点关注的对象。三是权力主体。权力主体主要包括立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他们是金融消费规则的制定者、金融消费
4、行为的监督者和金融消费纠纷的裁判者。长期以来,人们习惯性地从权力主体的角度来思考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问题,重点关注权力主体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职能和作用。与此同时,往往把社会公众仅仅作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受动对象,很少研究其如何主动地参与到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过程中,以及应当发挥何种作用。笔者认为,社会公众不仅是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被动接受者,而且是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一股重要推动力量。社会公众应当积极地和权力主体以及金融机构开展互动,推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化,积极维护自身在金融消费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公众参与概念解析目前,学术界对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公众参与问题的研
5、究尚不充分,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和制度体系。笔者认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公众参与是指社会公众采取提出意见建议、开展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到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制度设计、公平交易、规范管理、有效维权等多个环节,以促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10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公众参与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参与方式的多样性。一方面,社会公众可以直接参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活动之中,和相关主体面对面地进行互动,并对其决策产生影响。例如,社会公众在立法部门就相关法律征求意见时提出自己的建议;在行政管理部门就涉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重大问题举行的听证会上陈述意见;在涉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案件审判期间协助一方积
6、极收集证据资料等等。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可以采取间接方式参与到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活动之中,为相关主体依法管理提供线索、作出决策提供参考意见、自律经营营造舆论氛围。例如,社会公众可以就金融消费权益某方面的问题开展学术研究,在互联网上就相关问题开展讨论,在广播报刊等媒体上发表对相关现象的看法等等。二是参与主体的广泛性。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能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参与到金融消费活动之中。因此,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有权直接或间接地就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事项发表意见或者施加影响。例如,某司法机关在购买保险过程中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有权向保险监管部门举报,并协助其调查
7、取证。三是参与内容的全面性。社会公众可以参与到一切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有关的活动中去,发挥其影响力。三、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公众参与的理论分析10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即由社会公众选出人大代表并组成立法机关,由立法机关任命行政机关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属于代议制管理模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下,社会公众的诉求和权力主体的管理目标之间可能出现偏差:一是处于最基层的社会公众的诉求可能需要通过多个环节才能传达到权力主体耳中。在复杂的传导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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