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5997200
大小:502.37 KB
页数:3页
时间:2020-06-19
《最高额抵押制度在电费回收运用中的法律问题.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电最高额抵押制度在电费回收运用【l】的;去律问题●浙江·国网绍兴供电公司何璐近年来,供电企业为了防范电费回收风险作了不少押权是否随之转让的问题,以及对以后再发生的债权如的努力和尝试,在大力倡导优质服务、开拓多种缴费渠道何担保等问题。在我国市场机制尚未完善的情况下,为保的同时,也在积极探索对信用度较差、经营风险较大的企障信贷和交易安全,根据《物权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业实施各种形式的电费担保。在取消了电费保证金、办理“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银行履约担保存在一定阻碍的情况下,为电费债权设定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说明最
2、高额抵押成为了一种比较主要的电费担保方式。除非双方约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③在消灭上,普通抵押权要求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随之消1最高额抵押概述灭;由于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并不是某一具体债权,某最高额抵押又称为限定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一具体债权的消灭并不意味着全部债权的消灭,即使某权人约定,在最高债权限额内,在特定财产上设定抵押,一具体债权消灭了,以后还有其他债权发生的可能性。为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权的1.3债权额度的特殊性特点:不确定性;从属性上的特殊性;债权额度的特殊性。最高额抵押权不同于普通抵押权,其所担保的债权1.1
3、不确定性是不特定的,需要订立最高额度,否则无法确定抵押权人《物权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对其有限财产的支配范围,从而有可能会对后顺位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2最高额抵押在电费中的运用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一般用户持续用电所产2.1一电费风险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含义生的电费作为一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在电费风险最高额抵押担保是订立最高额抵押担保合设定抵押时需要对数额做出预测,即在设定电费的最
4、高同,使用电方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为电额抵押权时,其所担保的电费债权或尚未发生或虽已发费提供担保,使电费债务风险变为有物权保障的法律事生但仍处于持续的变动之中,具有不确定性。实。抵押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实行电费风险抵押担1.2从属性上的特殊性保,在债务人破产时,供电企业的电费债权有优先受偿抵押权作为一种从权利,在发生上、处分上和消灭上权。更重要的是,这样通常可以将用电方的不动产置于供具有从属性。而最高额抵押权与普通抵押权在从属性上电企业(电费债权人)的监管下,使供电企业的债权较少存在差异:①在发生上,普通抵押权的发生,以主债权的受用电方经营状况的
5、影响,也有利于激励用电方积极筹发生为前提,即普通抵押权是债权成立在前,而抵押权成措资金偿还电费债务。立在后;最高额抵押权则成立在前,债权可能成立在后,2.2在电费回收中设立最高额抵押的依据即先为电费设定最高额抵押,后电费持续发生,最终产生供电企业和用电方处于市场中的平等主体,基于自●愿原则签订供用电合同,但在履行过程中,特别是在用电栏确定数额的债权。②在处分上,普通抵押权要求债权转移日编的,抵押权也随之转移;但对于最高额抵押权,其所有担方出现经营受阻、履约能力下降或是诚信记录恶化的情辑、保的债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经常发生变更,处于不稳况下,有可能损害供电企业利益
6、时,则供电企业完全可以伍宗定状态,如果允许主合同债权转让,必然会发生最高额抵要求客户提供担保。最高额抵押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具辉⋯蚴,4/'/a电有:由最高额度、不影响用电方资金流动又为供电企业提二是债权已到履行期。抵押权人行使最高额抵押权,供保证的优点。除了证明抵押权的有效存在以外,还必须证明所主张的《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为供电企业债权已届履行期限,也就是债权已到期。债权债务关系的要求欠费用户提供担保给予了法律依据。不安抗辩权是履行期限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设定的债务人履行义务指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一方在后履行义务一方当的期限,在履行期限届满前
7、,债权人依照约定是无权要求事人的财产状况发生恶化而有难以对待给付之虞时,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有权拒绝债权人要求提前履权要求对方先为对待履行或提供担保,在对方未为对待行的请求。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依我国民法、合同法的履行或未提供担保时,有权中止合同而拒绝自已的履行。有关规定,债权人虽然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但应当设立不安抗辩权,目的在于预防因情况发生变化而使先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对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人应提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害,避免强制履行,从而达供有效的约定证明,证明其债权已到履行期限而债务人到维护交易的公平与安全。我国司法实践中,认为供电合没有
8、履行;如债务履行期限不明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