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783-凯龙股份-补充法律意见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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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国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4019号航天大厦24层邮政编码:51804824/F.,AEROSPACESKYSCRAPER,NO.4019SHENNANROAD,SHENZHEN,P.R.CHINA电话(Tel.):(0755)88265288传真(Fax.):(0755)83243108网址(Website):http://www.shujin.cn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致: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2、司”或“发行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根据与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协议》,指派汪献忠、邓薇、莫三中律师(以下简称“信达律师”)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已出具了《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及《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12487号《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

3、有限公司首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信达律师对《反馈意见》中需发行人律师补充或说明的有关法律问题以及发行人在《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的经营运作中发生的、可能影响《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信达律师在结合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环会计师”)于2012年35-3-1-1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月16日出具的众环审字[2012]046号《审计报告》

4、(以下简称“《审计报告》”)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及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要求,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发行人的有关经营活动以及本次发行申请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了补充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须与原《法律意见书》一并使用,原《法律意见书》中未被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修改的内容仍然有效。信达律师在原《法律意见书》中声明的事项以及所使用的简称仍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反馈意见》相关问题回复(

5、一)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但该项政策目前已到期,正在申请。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详细核查并披露:(1)发行人是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报告期内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以及相关优惠政策适用是否符合规定。(2)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到期,应在“风险因素”和“重大事项提示”部分披露发行人不能通过复审对其的具体影响,并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注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反馈意见》“一、重点问题”第8条)。1、发行人是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

6、具体内容,报告期内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以及相关优惠政策适用是否符合规定。信达律师核查了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及报告期内的优惠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及相关优惠政策的适用,具体情况如下:(1)发行人是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规定,发行人2011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具体分析如下:A、发行人近三年(2008年至2010年,下同)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5-3-1-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

7、所补充法律意见书发行人近三年通过合作开发、自主研发的方式获得合计“一种用于炸药生产线中的乳化器安全运行断流监控装置”等5项专利。B、发行人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2008年,发行人研究开发并完成“高能高分辨震源药柱产品的研究开发”等10个项目,该10个项目均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资源与环境技术”类项下;2009年,发行人研究开发并完成“粉状震源药柱自动化连续化生产技术及装备的研究和开发”等9个项目,该9个项目分别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资源与

8、环境技术”类和“新材料技术”项下;2010年发行人研究开发并完成“工业炸药生产线自动化装卸技术和装备研究开发应用”等8个项目,该8个项目分别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资源与环境技术”类和“新材料技术”项下。C、发行人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截至2011年4月,发行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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