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财产纠纷解决模式的法律机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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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10总第402期商业研究文章编号:1001—148X(2010)10—0179—05文化财产纠纷裾决模式的法律相制搽析孙雯(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93)摘要:保护文化财产现已成为一种普遍共识,针对历史遗留和正在产生的文化财产纠纷,许多国家、组织和个人在设想一些模式试图更好地解决这些纠纷,如诉讼模式、仲裁模式、双边模式等等,这些模式有的实行成本和难度很大、有的还处于设想当中。本文在比较几种模式利弊的基础上,分析互惠返还协议(MBRAs模式),旨在论证这种模式在中国应用的可行性。关键词:文化财产;MBRAs模式;所有制中图分类号:F235.92文献标识码:ALegalStudyO

2、ilModesofCulturalPropertyDisputeSettlementSUNWen(SchoolofLaw。NanfingUniversity,Nanjing210093。China)Abstract:Theprotectionofculturalpropertyhasreachedacommonsenseinsocietyathomeandabroad.NationsIor-ganizationsandindividualsaretryingtofigureoutwaystoresolveinternationaldisputesoverculturalpropertywhi

3、chwereleftinthehistoryorarehappeninginthepresent,suchaslitigationmodel-tribunalmodelorbilateralmode1.Theabove—mentionedmodelsarcalwaysdifficulttopractice.Inthisarticle,theauthorwantstointroduceanewmodeltoresolveinternationaldisputesoverculturalproperty——MutualBeneficialRepatriationagreements(MBRAsm

4、ode1)anddiscussesthepossibilityinChina.Keywords:cuhuralproperty;MBRAsmodel;ownership纠纷时,也意味着必须接受由于国际法的困境与~、问题的提出缺陷而带来的不利结果。以2008年l0月国际艺术品拍卖公司佳士得宣用高昂的价格买回被抢走的中国文物是中国布拍卖圆明园12生肖铜像中的鼠首和兔首铜像为国力渐强的表现,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但要买契机,在法律界又掀起了一场追索海外流失文物回数以千万计的文物是不现实的,是否还有其它的热潮。在实务界通过组成律师团试图在法国提方法可以使这些文化财产回到中国?当文化财产起诉讼,在理论

5、界展开对追索流失文物的各种途来源国与市场国针锋相对、互不妥协时,有什么方径的研究。这场有关文物返还的法律问题的争论案可以使两者双赢?为什么选择在三个公约机制结果是事与愿违的,法国法院以原告欧洲保护中下走法律途径注定不会成功?这些都是有待研究华艺术联合会没有直接请求权驳回原告关于要停的课题。止拍卖、禁止拍卖的诉讼请求。虽然中国官方郑重二、规范文化财产保护的公约机制探悉申明对于这些文物的所有权,但即便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当人们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场在国际法上,我国所谓的文物被称为文化财收稿日期:2010—06—28作者简介:孙雯(1974一),女,上海奉贤人,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6、研究方向: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l80·商业研究产(CulturalProperty),1954年《关于发生武装冲公约,在这种限制下可以追索的文化财产的范同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创造“文化财产”一大大缩小。在所有者与善意持有人之间,英美法系词,是第一个专门保护文化财产的国际公约,连同支持前者,大陆法系支持后者。如中国与欧洲国家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作为大陆法系国家对善意购买制度的支持不利于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和1995年《关中国对流失文物的追索。三个公约的签字国多为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公约》,被称为文化财来源国,缺乏市场国的支持,而诉讼的被告多为市产保

7、护的“三大公约”,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文化场国,市场国不加入从而当然地不受公约限制。来财产纠纷的主要手段和依据。源国一般经济相对落后,而市场国经济实力雄厚。(一)文化财产的掠夺与追索发达国家因为实力较强从而具有更多的话语权,“文化财产”是一个近代词汇,但文化财产纠来源国在语言、程序、信息等等众多不对称条件下纷由来已久,往往是战争的附随品。因为文化财产在市场国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这对来源国十分不具有学术、历史、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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