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院以“法无明文规定”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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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egalSystemAndSociety己口1口年]月(下){l}I占轧金浅析法院以“法无明文规定’’驳回诉讼请求彭艾萍冯璩摘要当前,在我国的审判实践中,常常出现法院以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的这种做法使当事人的裁判请求权遭到严重侵犯。对此,我们应从完善立法、提升法官素质等方面入手以改变这一现状。关键词法无明文规定驳回诉讼请求裁判请求权中图分类号:D9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3.142-01据2001年6月8日《法制日报》第一版报道,上海市长宁区许多国

2、际性人权保护条约或者区域性条约都确立了裁判请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赔偿案件。两原告是一对沈姓姐妹,由于求权,也就是说裁判请求权作为一项宪法上的程序性基本权利在王先生在此前一个案件的错告,姐妹俩要求王赔偿其由此产生的国际上已经得到承认。如《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第l款规定:损失。最后,法院以法律没有类似的规定为由,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在决定某人的民事权利与义务或在决定对某人的任何刑事罪名一、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危害时,任何人有权在合理期限内受到依法设立的、独立而无偏袒的(一)侵害了当事人的裁判请

3、求权法庭之公正与公开的审判。”《欧洲基本权利宪章》、《公民权利与裁判请求权是指任何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执政治权力国际公约》也有相关规定。时有请求独立的法院予以公正审判的权利。它包括两方面权利:我们国家的立法则没有完善。宪法里面并没有规定“裁判请一是诉诸司法的权利;二是公正审判请求权。0由此,我国法院简求权”,这就使我国公民的裁判请求权得不到立法上的保障,而前单地以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就驳回当事人的诉讼,恰是对公民这一面已经提到了裁判请求权的重要性,从而在我国才会有法院以重要权利的严重侵犯。因为这对当事人

4、是不公正的,仅仅因为法“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由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为对法律没有规定就驳回诉讼请求,使当事人没有受到公正的审判。这院的这一行为没有法律上的约束。里主要就是与第二个内涵有关,即公正审判请求权。早在l9世(二)提高法官的专业素养纪的德国的大法学家耶里涅克的名著《公权论》中,裁判请求权就德沃金说:“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这是一项专业性很强被认为是公民与国家的四种关系之一的“公民对国家的积极地的工作,让不懂法律人审理案件就好比让不懂医术的人操刀,结位”中派生出来的基本权利。果不堪设想。”无疑,在

5、我们国家要成为一名法官比在西方国家司法途径是公民权利救济方式的最后屏障,如果公民获得司法要容易很多。即便有了司法考试,再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一群救济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那公民的其他实体权利又从何说起。且初出校园的孩子,没有任何社会阅历和经验又怎能成为一名好公民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则很容易导致司法机关丧失其应有的权威法官。这类法官,在碰到疑难复杂的案件,就往往会以法律没有或者说公信力当然,我们这里讨论的仅仅是在民事诉讼的领域,规定为由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不是运用法理或者法律精在刑事诉讼中,由于“罪刑法定”原则

6、的存在,一般不涉及这个问题。神来判决。(二)不符合公众对法官的职业期待因此应提高进入法院工作的门槛,使法官成为真正的社会精“法之理在法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绝不能成为法院判决驳英。对于这点,制度上的设汁可以适当借鉴国外的经验,又结合中回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理由。如果仅仅靠法律的明文规定来判决国的国情,比如,采用提高职业准入、逐级选拔、对在职法官加强专案件,人人皆可为法官。法官不仅要熟悉法律条文,更在于懂法业培训等。理,要擅于运用法理判决案件,这才是合格的法官。(三)保障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法官在判决案件中所运用的推理

7、也不仅仅局限在只是形式首先是立法上。综观我国现行立法,是没有明确规定自由裁上的推理,即把法律事实、法律条文一配套,直接就得出判决结量权的,只在法律条文存在弹性规定的时候才间接地体现了法官果,这仅是很基础层面的法律推理。在判决案件的时候,更多的的自由裁量权。而当案件属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时,就连还要运用实质法律推理。埃德JJu.博登海默在谈及运用法律实质弹性规定产生的间接的自由裁量权也不存在了。这样,有的法官推理(他称之为“辩证推理”)的必要性时,例举了三种情况:(1)也就不敢大胆地判案了。法律没有提供解决

8、问题的基本原则:(2)法律规范本身相互抵触其次是外部环境。当前,我国新闻媒体对司法判决的监督范或矛盾;(3)某一法律规范用于一个具体案件明显有失公正。实围越来越广,甚至超出了应有的范围。本来,新闻监督、社会监督质法律推理关注的是条文背后的立法精神、法律原则、政策、习对司法公正是有积极作用的,是很好的一种监督方式。但如果太俗、惯例等其它法源,并且综合运用法官个人的一系列的价值判过,就有妨碍司法公正的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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