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制衡、法律保护与IPO抑价——来自中小板公司的经验证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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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31卷第1期SHANTOUUNIVERSITYJOURNAL(HUMANITIES&SOCIALSCIENCESBIMONTHLY)Vo1.31.No.12015股权制衡、法律保护与IPO抑价——来自中小板公司的经验证据支4伟,孑L莹(汕头大学商学院,广东汕头515063)摘要:从IPO抑价的视角考察股权制衡机制的有效性,结果发现:单独的股权制衡机制对降低IPO抑价的作用有限,其治理效果有赖于公司所处地区法律保护的强弱,在法律保护好的地区,股权制衡型的公司有着更低的IP

2、O抑价。这表明控制性股东可通过引入其他监督性股权向外界发送自我约束的信号以降低代理成本,而且暗示着良好的法律环境更有助于发挥大股东的监督作用与防止股东合谋的形成。关键词:股权制衡;IPO抑价;法律保护;股东合谋中图分类号:F121.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225(2015)01—0057—06金字塔控制链条等,构建所谓的多元持股结构。一、引言进一步,这种多股同大的股权结构能否形成大股股权制衡不仅是公司治理领域备受学术界东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抑或反而促使股东联盟关注的热点话题,也因其对大

3、股东的可能制约作或合谋的形成,从而使得控制性股东更容易掩盖用而受到实务界和监管当局的广泛关注,如《中其侵占行为并以此逃避相关监管的惩罚?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15条规定就要求拟上鉴于此,本文基于IPO抑价的视角考察了股市公司应注重建立合理制衡的股权结构。为迎合权制衡机制的有效性,结果发现,股权制衡的治监管当局的相关规定,控制性股东在IPO时往往理效果有赖于公司所处地区法律保护的强弱,在会引入其他大股东以建立多元持股结构。就本文法律保护好的地区,股权制衡型的公司有着更低研究样本而言,即使在合并具有产权控

4、制或亲缘的IPO抑价,反之亦然。相比于以往研究,本文研关系等关联股东持股后,制衡型股权结构仍然相究具有如下特点:第一,从内部股权安排的视角当普遍,如第二、三大股东的联合持股平均占到丰富了现有IPO抑价的研究成果,即控制性股东第一大股东持股的44%。在IPO时通过引入监督性股权来传递自我约束那么,如何解释作为有选择发起人权力的控的信号并以此降低代理成本,在某种程度上也支制性股东会在发起时引入其他竞争性股权来监持了强调建立制衡型股权结构的相关政策;第督自己?毕竟,若仅仅出于迎合监管当局要求而二,从IPO抑

5、价的视角探讨了股权制衡的作用,“不得已而为之”,控制性股东完全可以通过引入有助于避免已有研究普遍采取Tobin’sQ或会计少数股东或者安排家族成员共同持股,甚至搭建收益等度量指标而产生的争议,为股权制衡的相收稿日期:2014—06—13作者简介:刘伟(1976一),男,广东汕头人,会计学博士,汕头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孔莹(1965一),女,山东曲阜人,汕头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3YJC630097;09YJA630090);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GD12Y

6、GLO3);汕头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STF10003)58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31卷2015年)关研究提供新的经验证据;第三,从地区法律保和)与IPO抑价的关系不显著。需要指出的是,这护差异的视角探讨股东合谋的可能,不仅有助于些研究虽涉及到股权制衡的因素,但整体上并不深化对股权制衡作用机理的认识,而且暗示着良是强调股权制衡的治理机制,而仅仅把股权制衡好的法律保护环境更有助于发挥大股东的监督当成公司治理机制中的一个变量进行研究,尤作用与防止股东合谋的形成。其,简单地把几个大股东(如第二至第十

7、大股东)看成一个整体而忽视大股东之问关系复杂与利二、文献回顾与假设提出益诉求各异的事实,不仅可能导致其结论有所偏(一)文献回顾颇,而且也未能从合谋的视角深入探讨股权制衡一方面,关于几个大股东分享控制权的治理与IPO抑价之间的关系。模式能否改善公司治理水平的判断,现有研究并(二)假设提出没有得到一致的结论,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往上述文献为本文研究提供了有益借鉴或启研究大多强调大股东之间的制衡作用而忽视大示,即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显著降低IPO抑股东也可能合谋以分享侵占利益【1I2

8、。在中国资本价;同时

9、,多个大股东之间的约束和监督可以形市场,由于薄弱的投资者法律保护以及大股东之成对控制性股东的制衡作用以抑制大股东侵占间错综复杂的联系或关系网络,股东合谋似乎更行为并起到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也就是说,容易发生。我们注意到,仅少数文献【3I41从股东关若股权制衡能够成为一种有效降低代理成本的系的视角探讨股东合谋的可能,然而,这些研究治理机制,那么,在IPO时,控制性股东就可通过往往以股权制衡效果在不同股东性质类型或持引入监督性股权或竞争性股权来传递将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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