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海上保险法思考与展望.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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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3隹论文199[文章编号]1003—7E;59一(2003)01—0199—16对我国海上保险法的思考与展望汪鹏南(大连海事法律事务所,辽宁大连116001)[摘要]本文综述了国际上对统一海上保险法的讨论、我国海事法院对海上保险的一些焦点问题的司法认识,和修改《海商法》第12章的学术讨论成果。[关键词]海上保险法;法律统一;中国案例;法律修改[中图分类号]F840.63[文献标识码]A一、引言:海上保险法的存在在各主要国家的法律当中,虽然统一(财产)保险合同立法的呼声此起彼伏,但海上保险法仍以不同形式独立于一般保险合同法而存在;我国也不

2、例外,《海商法》第十二章专门调整海上保险合同,优先于《保险法》适用。这反映出海上保险法强大的生命力。海上保险法之所以具有如此顽强的独立性,除海上保险具有悠久的传统,是一切财产保险的鼻祖之外,主要还有以下原因:第一,与《海商法》的紧密联系。海上保险所承认的一些特殊风险,如共同海损、救助(费用)等是非海上保险闻所未闻的。+[收稿日期]2003—1:【-02,本文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商法协会于2003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纪念《海商法》实施10周年研讨会上的演讲稿。部分内容载于《航运交易公报》2003年第3期(总第338期:l。[作者简介]汪鹏

3、南,男,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海事部(大连海事法律事务所),教授,海事仲裁员,律师。200中国海商法年刊第14卷第二,海上风险的特殊性。海上保险的一些特殊制度,如定值保险、推定全损和“无论是否损失”条款等,在非海上保险中少有。第三,个别承保海上保险标的之必要性。当非海上保险(如车险)已基本上按统一的分类标准确定风险和费率时,海上保险人(特别是对船舶保险)仍必须一一单独评估每一保险标的的风险,以确定是否承保以及保险费率的高低,而且更多地单纯依赖合同成立前被保险人的告知和保证。第四,海上保险的国际性。目前海上保险和再保险的中心在伦敦、东京、奥

4、斯陆、纽约、慕尼黑和苏黎世。这些中心所在国的法律及实务皆维持海上保险法及水险条款的相对独立性,其他国家的立法就不能不考虑该国海上保险人的习惯做法和再保险安排。海上保险法的独立性当然就意味着其与调整非海上保险的保险合同法的诸多差异,特别是对被保险人规定的更苛刻的义务,如无限告知义务、严格遵守保证的义务。我们也看到,海上保险人通过不断调整保险合同条款,来应对法律环境和水险市场的变化,步步为营地坚守着他们最后的阵地。二、国际背景:海上保险法在国际上的热点议题国际海事委员会(CMI)2001年在新加坡召开的国际研讨会上散发了CMI2000年年鉴,其中

5、有关于海上保险的专题研究报告㈣。此前,CMI于1998年6月在挪威奥斯陆与挪威海商法协会及斯堪的维亚海商法学会共同举办了海上保险法专题研讨会,并于1999年12月在比利时安特卫普召开了国际会议,讨论海上保险法的国际统一问题。从近期的这些国际讨论来看,海上保险法律和保险条款的主要焦点问题集中在如下方面,即:①保险利益;②保险价值;③通常磨损与潜在缺陷;④保养不周,设计、建造或材料错误;⑤合同成立①CMI,MarineInsurance,CMIYEARBOOK2000,PartI—TheWorkofCMIPP..326~411,byProf.Jo

6、hnHareandProf.Trine—LiseWilhelmsen.2003年论文201前和保险期间被保险人所负的告知义务;⑧失去船级、不适航和违反安全规章的后果;⑦保证——明示或默示,违反保证的后果,与风险改变的关系;⑧船旗、所有权或管理变更;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的不当行为;⑧被保险人对他人行为的责任——被保险人本人的识别;⑥诚信义务;和⑧管理问题,特别是ISMCode的影响。从上述罗列的焦点问题来看,在海上保险法的原则方面,主要集中于讨论保险利益原则(问题1、2)和最大诚信原则(问题5、9、11);在海上保险法的特殊制度方面,主要集中于对

7、保证的苛刻性的质疑(问题7);其他的问题皆是船舶保险:条款中的传统难点问题和最近出现的ISMCode问题。关于最大诚信原则和保证,在CMI2000年年鉴中,由Wilhelmsen教授基于海商法协会反馈的情况,撰写了一份题为“告知义务,诚信义务,风险改变与保证”的长篇比较法律分析报告。一般认为,告知义务存在于保险合同成立:之前,是被保险人所负的义务;诚信义务存在于合同前、整个合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是双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义务;对风险改变的通知义务,存在于合同成立后,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律规定被保险人;承担的义务;而普通法系国家法律中对合同成立后的风险

8、改变,没有~般的通知义务规定,主要借助各种保证(明示或默示的)来约束被保险人,保护保险人。之所以把这四个问题放在一篇论文中来谈,是因为它们都与保险标的之风险状况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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