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食品: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11年4月) 2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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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洽洽

2、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下设的各职能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第三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第四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正式公开披露

3、前以及在公司重大事项的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相关信息。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正式公开披露前,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第五条在公司公开披露年度报告前,公司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1-对于外部单位提出的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公司应当拒绝报送。第六条公司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

4、他外部单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的,或公司在进行申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当将报送的外部单位和相关人员及其关联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第七条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的信息内容。第八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报送信息前,应当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说明,经部门负责人

5、(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分管副总、董事会秘书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第九条公司应当将对外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示报送的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行《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公司对外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首先进行备案登记(格式见附件一),并要求接收方签署保密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保密承诺函中应当列明接收、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的人员情况。第十条在本公司依法定程序公告相关信息前,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所知悉的本公司未公

6、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利用所知悉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第十一条外部单位或个人制作的或在其内部传递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中涉及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限制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督促相关信息知情人遵守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第十二条外部单位或个人在其对外提交的或公开披露的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公司同时公开披露或已经公开披露该信息。-2-第十三条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本公司未公开信息被泄露的,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

7、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第十四条外部单位或个人如违规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外部单位或个人如利用其所知悉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外部单位或个人涉嫌构成犯罪的,公司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8、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二〇一一年四月-3-附件一:外部信息使用人备案登记表序号材料名称数量材料清单报送依据接受单位接受信息方接受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部门经办人联系方式报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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